做來得及的事

一定要做來得及的事,尤其是人到中年以後。來得及,不僅是指時間上允許,更是指身體上允許。都已經四十歲了,你說要去學搏擊,打比賽,最多隻能業餘玩玩,上擂臺真刀真槍地幹,恐怕只能噹噹人肉檔把了。六十歲後,你要去當政治家,西方或還有可能,在國內,連政府的大門都已經向你關閉了,路都斷了,還奢談什麼風雨兼程抵達目標。五十歲後,連個化學反應都不懂,就想當化學家;黑洞都不知道怎麼回事,還要當天文學家;岩漿岩是如何形成的都不知道,非要當地質學家,無異於癡人說夢。

爲什麼人們常感嘆,還是年輕好,因爲年輕就像一張白紙,想怎麼畫就怎麼畫,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心中有標的,畫着畫着總有像模像樣的那一天。隨着青春的流失,歲月的蹉跎,人過中年,我們可選擇的人生項目就越來越少了。政治上叱吒風雲是做不到了,科學上發明創造也實現不了,藝術上成名成家更難上加難。可以考慮做做生意,即使到了八九十歲,機會碰上了,照樣可以一夜暴富,甚至成爲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可以考慮讀讀書,任何時候學習都不晚,孔老夫子不是曾說過“朝聞道夕死可矣”嗎?只要活得時間夠長,沒準成了個學問家。當然,也可以學學唱歌學學跳舞,只要你沒有當歌唱家舞蹈家的野心,娛樂娛樂性情還是可以的。

做來得及的事,必須有身體做保障。人老了,要去做個攀巖家,一定是瘋了。腿腳都硬了,還要到足球場上馳騁,必然是骨折收場。走路都氣喘,妄圖跑完馬拉松,不暴斃在路上纔怪。沒有體力,肯定不能到工地上生存;沒有精力,最好不要去做學問。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做力所能及的事,是明智的選擇。

時間和身體,是做事的前提條件,否則,再有天賦,再勤奮努力,都是白搭。人可以與命運抗爭,但決不能與時光和身體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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