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師帶班 | 家長向我要學生

文 | 康磊老師

“喂,康老師嗎?你給門崗說說,讓進學校,佳是不是在學校?”

佳爸爸的電話。

我已拒接了他一個電話,第二次來電,還是接了。

“我今晚沒有自習課,沒在學校。你不用進學校。——下午,佳不是跟他媽回家了嗎?”

“是呀,佳跟他媽回家,在跟上吵他了,上樓的時候,佳沒跟着他媽上樓,不知道跑哪兒去了?”

佳的爸爸語氣中透露着無奈。

“老師,你讓我進去,我去問一下,是誰讓佳吸菸的。你不是說二班的學生嗎?我去問問二班班主任,那個學生是不是也被停課回家了?是不是佳在他家了?”

佳的爸爸堅持要我對門崗通融。

“不是不讓你進學校,現在疫情嚴重,家長都不讓進學校,今天下午,佳的媽媽就是在校門口直接被接走的。”我解釋道。

佳的爸爸有些着急:“老師,怎麼動不動就停小孩的課,這不是更跟不上功課嗎?”

我一聽,很生氣:“沒有動不動就停課,是佳自己違反紀律,教育沒用,讓他回家反思。什麼時候思想有改變,隨時可以回學校的。”

想想近段時間,我在佳身上花費的精力,真是問心無愧。

上學期頂撞老師、與同學打架,即使簽了試讀生協議,仍舊不能收斂其行爲。

這學期用一個月的時間,我讓他每天每節課都到辦公室簽到,一方面隨時關注他的去向,一方面多與他交流增進師生關係,還有就是藉以培養他與人交流的能力。

我們約定,只要十月份堅持每天每節都簽到,到月底就告停。

他做到了,我也停止了簽到。

不料,進入十一月,第二天就被學生舉報在寢室抽菸,搞得滿寢室都是煙味。

昨天我叫過佳,他膽怯地跟我到辦公室,我讓他出氣,果然,菸葉嗆人。

讓同辦公室的牛老師一聞,牛老師說:“啊,比我身上的味還大!”

馬上通知家長,十分鐘後,媽媽來到,在校門口,我帶着佳出來,交給她,說:“中午在寢室吸菸。回家反思一下吧。”

佳的媽媽很生氣,因爲孩子沒少讓她費神。

佳的媽媽朝着佳的屁股上就是一巴掌。

“不用打,回家好好教育教育他!”

我轉身走了。

原來,在回家的路上,佳的媽媽沒少說佳,佳負氣出走了。

“老師,現在孩子找不到,你們是不是要負責任呀?”佳的爸爸在電話裏說,聽出來,很着急。

我擡頭看看客廳的鐘表,已近八點。

我暗想,整個下午,佳都沒回家,怎麼到晚上才着急找孩子?況且,明明知道是媽媽的原因,怎麼爸爸來向老師要人?這是怎樣的家庭環境呀!

“老師的責任盡到了呀!我親手把孩子交給佳的媽媽呀!不要說了,快去找孩子吧。”

我掛了電話。

對於這樣無理取鬧的家長,我還是頭一次遇到。


今天中午,正在寢室值班,佳的媽媽打來電話。

我也很關心佳的去向,就接了電話。

“老師,什麼時候,讓佳回學校呀!越不到學校,不是越跟不上學習呀!”

佳的媽媽語氣很是焦慮。

“什麼時候到都行,但要保證他能遵守學校紀律,安安生生學習就行。”我說道,“昨天怎麼找到佳的?”

“哎呀,他去同學們玩一下午,到晚上九點多才回家。……”佳的媽媽說道,“孩子太淘氣,老師可得擔待點呀!”

佳的媽媽又囉囉嗦嗦說了十分鐘,無非是想讓孩子儘快擇校。

但我一定在重複一個原則,孩子只要想到學校,都行,只要遵守紀律。

我知道,家長想把孩子送到學校,多數是因爲自己在家裏教育的無力,特別想把孩子送到學校,讓老師管理,其實,這是在推卸自己的教育責任。

我溫和而堅定的態度,讓佳的媽媽傾訴完畢。

我掛了電話。

我也在反思,我這樣把不守紀的學生交給本就無力教育的家長,是不是自己在推卸自己爲師的教育責任?

當我在網上找到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查看具體條目時,我釋然了。

在第七條第三款中,專門提到“吸菸、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可以實施教育懲戒;

第十條又提到,“小學高年級、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學校可以實施以下教育懲戒,並應當事先告知家長”,下面第一款就准許“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在家進行教育、管教”。

老師把學習態度不端的學生送到家長手裏,要求家長在家進行教育、管教,好比產品不合格,要返廠處理一樣,這也是引起家長注意,形成教育合力的一種策略。

畢竟,老師教育的權力有限,而家長的教育職責也需跟上,這樣才能全面影響學生,補償某些教育的缺失。

但願家長理解,學生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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