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一个无聊的道德难题

别人家孩子跟自己孩子同时落水,你会先救谁?

1

凡此种问题,似乎在拷问一个人的道德水准,但我觉得都是很无聊的伪道德命题。

仔细审视这题,若真有这样的情景,那么,自然是先救离你近的孩子,如果两孩子同在一起,那就同时救起哦。

难道,先救谁家的孩子,隐射有神秘的什么?

2

本是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弄成了一个拷问道德的复杂问题了呢?

分明,设问暗含了:先救谁家的孩子,有着“应该”的预示,但又无法确认这个“应该”就应该。

应该,是硬规定的东西,只有一个国家或单位有硬规定的法律、条规,这是要求人应该履行,违反,也应该受到惩处。

作为社会人,除了硬性的“应该”要求遵守,还有非硬性的“应该”要求你遵守,这属于社会传统、伦理范畴的。

题主的问,是非硬性范畴的“应该”,一个伦理道德性拷问。就算提问里存在“应该”,那么,别家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也是孩子,以什么东西来界定,应该先救谁呢?

3

本来,别人家孩子跟自己孩子同时落水,出于本能,是尽快救起两孩子,同时本能地先救离自己近的那一个,无论他是谁家的,若运气好,两孩子抱在一起,会即刻同时救到两孩子。

但有这样的无聊拷问,本身说明了,可能存在或本身就存在:有家长在这样的情景下,是先救自己的孩子,即便别人家孩子离自己近些。细想,这样的家长,是护犊之心十万火急,那种情景下,既没有智力--判断别家孩子离自己近,更没有道德冲突,他会本能地冲向自己的孩子。这,即便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自私,那也是人性。但这,算不算是违法,恕我法盲无知。

联想到,2008年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事件,很类似该问题。“范跑跑”出于逃生本能自己先跑了,没先救孩子逃离。后果:没有受到法律“应该”的制裁,但受到了社会伦理、褒贬不一的讨伐。

4

假定:a 同时落水的自家孩子离自己近些,而你先去救别人家孩子,请问,你出于什么动机,想表达自己的什么呢? b 若你舍近救远,自己孩子又成为了那个流向更远的,甚至救不回了,请问,该谁为未救的孩子负责?

类似这样的问题,若只是想拷问人的道德高低,那也是一个伪道德命题,它更像是在拷问一个人的智力高低。因为,先救谁,或先救一人或同时救两人,是都会因人的本能而做出反应。也因为,危难情形下,舍近求远的大无畏、舍己救人,都是很愚昧的高尚。

生命若死于虚荣,不是善而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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