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和人类,就如鸡蛋和母鸡

六七月间读到一本书:《逻辑哲学论》,写了读后感《语言的谜团,就在语言里》。却是意犹未尽,仿佛未吸完的一口气,堵在胸口,不上不下,耿耿于怀。对于“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 这句话,到底我是明白了维特根斯坦的意思呢,还是刚好击中某条神经,顺手拾来有感而发?

原本读的是商务印书馆的版本,读罗素的序言比读维氏的原文还要认真详细,后者真的太理论,公式符号一堆堆,无心探索。译后记中写道,导言是罗素应维氏本人的要求为促成《逻辑哲学论》的早日出版而写作的,后来维氏对这个导言很不满意,认为曲解了他的思想。

和推荐这本书的人儿有过一段交流,感觉理解不统一,发现她读的是中国华侨出版社版本。翻开一下,译文不太一样。导读部分,译者黄敏指出:对于一般读者来说,罗素的序言总体上具有误导性,因此在本译本中没有译出。再看黄敏翻译的维氏原文,不太喜欢,并不是先入为主,而是其翻译语句不够严密不能全面表达原意。举两个简单的比较,黄敏的翻译:“1.1 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物的总体。”对比商务印书馆版本译者(无署名)的翻译: “1.1 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 差一字,差千里。又,黄敏:“2.01 事态(物的状态)就是对象(物)的连接。”对比商务印书馆版本: “2.01 事态是对象(事物)的结合。” 亦如是。

读原文如此艰难,又有翻译可能带来不清晰表达的风险,如何是好?

终于看到自己long long以前在微信读书收藏的《牛津通识读本:维特根斯坦与哲学(中文版)》,译林出版社2013.6,英国A.C.格雷林著。花多点时间细看,在这专业人士解读下,终于对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有了较全面的认识。

作者格雷林分析得很透彻,把维特根斯坦早期著作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和后期著作进行对比分析,不仅指出其中心思想及表述方式,更解剖维氏的哲学研究方法。更详细抛出当时或后世对维氏的评价要点,从中挖掘其思想渊源及演变思路。在这牛津通识读本最后的总结性论述中,格德林指出:

“维特根斯坦著作的价值也许正是体现于其诗的特质因而也就是体现于其暗示性,正如体现于其实质内容一样。毫无疑问,在这一方面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已经激发出深入的见解和新的观点,特别是在哲学心理学上这些见解和观点有助于推进有关这些问题的思考。”名言式的诗意,简短精悍,往往调动了研究者的想象力和探索精神。

《牛津通识读本:维特根斯坦与哲学(中文版)》,对维特根斯坦的全部哲学由于前期和后期的重大不同而分为两个阶段。他的早期哲学的代表著作是《逻辑哲学论》,目的是想通过语言逻辑的分析来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后期哲学的主要著作是在他去世后出版的《哲学研究》,他提出了许多全新的哲学思想。比起早期的《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显示出更加广阔的哲学视野,内容也更加丰富,并且是对自己早期哲学的批评和颠覆。

格雷林坦诚这本书的主要任务在于向非哲学专业的读者讲清维特根斯坦思想的主要方向。

在讲诉维特根斯坦的生平时,有几点引起我的注意,一是维特根斯坦是在罗马天主教这种宗教信仰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宗教是他一生始终强烈关注的主题。二是他对数学问题很感兴趣,最后被关乎数学基础的哲学问题所吸引,由此接触到罗素的《数学原理》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三是维特根斯坦一战期间曾作为炮兵观测员被意大利人俘虏并关押,战争使他在人生观上有了深刻改变,战后他把全部财产都分给了兄弟姐妹,脱离了战前的奢靡生活方式而倾向严肃简朴的独居苦修生活。《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在战争岁月中一直在写,最后在战俘营中完成,在他从战俘营释放后,拜托罗素通过答应写一篇导言来促成出版。《逻辑哲学论》德文本于1921年出版,英译本于1922年出版,并成为他唯一生前出版的哲学著作。格雷林指出:

在写完这本书后,维特根斯坦认为自己已经解决了全部哲学问题,因此放弃了哲学研究转向小学教学,遭遇失败后曾做过园艺工人、为他的一个姐姐设计建造住宅…在维也纳大学的教授与他接触并邀请他参加讨论后,维特根斯坦慢慢恢复哲学研究工作,直到1929年重返剑桥并取得哲学博士,1930年取得了三一学院为期五年的研究员职位,开始进入自己一生哲学生涯中最丰收的阶段,写出了大量著作。1947年底他辞去剑桥哲学教授职务去了爱尔兰,完成了他后期哲学的主要著作即《哲学研究》。

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的逻辑”的看法在两个阶段中有着明显的不同,后期思想就建立在对前期某些最重要思想的否定上。《逻辑哲学论》表明哲学问题可以通过正确理解语言如何起作用而得到解决,他的说法就是当我们理解了“语言的逻辑”时,我们就将解决哲学问题。他的任务是揭示语言的性质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说明意义怎样附着于我们所断言的命题。这等同于确定出思想的界限;因为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研究前者也就是研究后者。

格雷林详细讲诉了维特根斯坦著作的哲学背景,就是逻辑和哲学的发展,大多要归功于弗雷格和罗素的著作,进而解释关于命题概念、思想的意向性、潜存的实体、逻辑语言/“理想语言”、“逻辑形式”和“真值函项性”的概念等等。《逻辑哲学论》的核心思想是“意义的图像说”,它说明语言与世界是怎样相互关联的,从而也说明在我们正确使用语言时意义是怎样寓于我们的话语中的。语言与世界两者都有一种结构。语言由命题组成,这些命题是由他所谓的“基本”命题组成的复合命题,而基本命题又是由名称结合而成。名称是语言的最终组成部分。与此相对应,世界是由全部事实组成,而事实则由“事态”组成,后者又由客体组成。语言的某层结构都对应着世界的某层结构。作为世界最终组成部分的客体由作为语言最终组成部分的名称来指示;名称结合起来形成基本命题,后者与事态相对应;基本命题与事态各自经过进一步结合而分别形成命题与事实。基本命题与事态之间的对应关系源于这一事实,即构成基本命题的名称指称构成与之相对应的事态的客体;名称的安排在逻辑上反映或映示事态中客体的安排。凭着这种映示关系,由基本命题组成的命题才有意义。可以有意义地讲出(即可以思想)的东西的界限看来最终是由语言和世界两者的结构以及通过“映示”关系将两者进行联结的方式所确定的。只有当这种联系存在时我们的符号(我们的语言表达式)才有意义。只有事实话语(“自然科学的命题”)是有意义的话语。

而,伦理学、宗教和“人生问题”的内容处于世界之外——处于事实及组成事实的事态之外,它们是自我呈现的,所以关于它们什么也不能说。因为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是完全不同的,前一种领域的命题不能用来描述或说明与后一种领域有关的任何东西。后者超越世界,即超出世界的界限之外。维特根斯坦说,意志的善意或恶意的行为对于世界并没有任何不同,意思是说它们并不改变关于世界上事物存在状态的任何事实,然而它们却改变了“世界的界限”,即它们影响到整个世界在道德主体眼中的样子。因此,善意的主体眼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恶意的主体眼中的世界。又说:“快乐者与愁苦者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这就表示善意对善意的主体产生或伴随着快乐,而恶意对恶意的主体所给予的正好相反;或者表示最根本的道德上的善就是快乐本身。伦理的回报和惩罚必须归于行为本身,而不应联想到它们在事实领域所产生的后果,即“惩罚”和“回报”这两个词的“通常意思”。这里,我有点明白在读《逻辑哲学论》介绍时有关维特根斯坦否定因果律之说。其实,自我感觉也跳脱不了因果律,只不过因=果,果=因,彼此已经相融。

维特根斯坦认为价值问题涉及作为整体的世界,而不涉及世界上的事实问题;这一观点得到他关于死亡和上帝的论断的支持。如他说“在我死时世界对于我来说并未改变,而是结束”,本人的死亡不是我生命中的一个事件——“我们不是为了体验死亡而活着”,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生命没有结尾,正如我们的视野没有界限一样”…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假定语言有单一的本质,他可以通过揭示其逻辑结构来指明这一本质。他认为语言具有统一的性质,用单一的公式便可将其概括,认清这一性质就可一举解决一切关于思想、世界、价值、宗教、真理等等哲学问题。但在后期,他本人在《哲学研究》中驳斥了这种过分简单的看法而提出相反的论点——语言乃是一个由各自具有其自身逻辑的不同活动所组成的广大集合体,语言具有多样性。之前认为语言只是用来作出陈述的看法却忽略了语言诸如询问、发令、劝告、警告、承诺等还有许多用途。这些用途中没有一个能够用《逻辑哲学论》中关于语言结构以及怎样通过图像映示关系将意思与命题联系起来的论述得到说明。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立场是:语言具有一种可以发现的独一无二的本质,一种单一的深层逻辑,它可以通过对语言和世界作出显示结构的分析和对两者之间的“图像映示”关系作出描述而得到说明。图像映示关系本身归根结底依靠名称与客体之间的指示性联结关系;名称“意指”客体。《哲学研究》的论点就来自对这种观点的明确否定。维特根斯坦说,不是只有一种“语言逻辑”,而是有许多种“语言逻辑”;语言不具有单一的本质,而是由各有其自身逻辑的实践组成的广大集合。意义并不存在于字词与事物之间的指示关系或者命题与事实之间的图像映示关系;一个表达式的意义不如说就是它在构成语言的多种多样的实践中的用法。进一步说,语言并不是某种完备而独立的东西,可以不考虑其他因素而进行研究,因为语言就交织在人类全部活动和行为之中,由此语言的许多不同用法乃是通过我们的实际事务、我们的工作和我们彼此之间以及同我们居住的世界之间的交往才获得内容和意义的。一句话,语言是一种涵盖一切的“生活形式”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维特根斯坦将他所认为的研究哲学的正确方法和目标等后期观点都写进了《哲学研究》。他说,困惑产生于语言的误用或对语言性质的误解。如果我们对语言运作的方式有不正确的看法,就很容易陷入混乱;例如,我们会把一种表达式的用法归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表达式的用法,或者我们会错误地脱离其正常运作的语境去理解一个表达式。“(哲学问题)当然不是经验问题;恰恰相反,它们的解决(方式)是靠审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在哲学中我们不应去说明而只应去描述(“说明”表示要构建更多的理论),因为我们不是在努力发现新的知识,而是与此十分不同地在正确组织(并从而让我们自己正确理解)我们对语言和思想早已知道的东西。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运作的方式是“某种早已展现出来并且通过重新安排便可加以审视的东西”。即语言并不是一种单一的东西,而是一群不同的活动。我们用语言来描述、报告、告知、肯定、否认、推测、下命令、问问题、讲故事、演戏、唱歌、猜谜语、说笑话、解题、翻译、请求、感谢、祝贺、咒骂、祈祷、警告、回忆、表达感情和完成其他许多活动。所有这些不同的活动维特根斯坦都称之为“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讲到字词和句子的功用,目的在于用这些不同的说法使人对表达式在语言中所起的作用有个总的认识,表明掌握一种语言在于能够将语言中的表达式应用到其所属的许多不同的语言游戏中去。

格雷林指出,维特根斯坦想讲明意义、理解、用法、规则等概念之间的关联以及它们是以语言使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中的共识为基础的道理: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我们在理解该表达式时所理解的东西。理解就存在于知道该表达式在跨越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时的用法,而这一表达式就出现在这些语言游戏中。知道表达式的用法就是具有一种能力:有能力在那些各自不同的语言游戏中遵守使用表达式的规则。遵守规则并不是一种神秘的内心过程,即理解某种类似在客观上树立正确性标准的演算那样的东西;而是一种植根于一个社会群体的习惯和共识的实践,而作为一种实践来看,遵守规则本质上则是公开的事情。规则确实指导行动并提供正确性的标准,构成规则的乃是我们对于规则的集体使用;遵守规则就是一种由共识、习惯和训练所建立的普遍实践。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概念与其强调语言在本质上的公共性质紧密相关。讲一种语言就是参与一种生活形式;而共同参与一种生活形式就在于接受共同参与这种生活形式的训练。“私人的”经验与我们用来讲述它的语言实际上都不是私人的;使用有关疼痛、心情以及其他等等的表达式有而且必须有公共的标准,即使为了这些表达式的存在也要这样。为了讲明白这一点,可以考察我们在讲述自己的情况时是怎样使用“疼痛”这个词。我们通常认为属于私人的状态或过程——疼痛、发怒等等——都是我们人性的一些特征,因而在行为上都有其自然表露形式(比如说婴儿能用语言之外的手段告诉我们他/她疼痛或发怒),而我们用来讲述它们的语言手段就是在公共生活中学会的取代那种行为的替换物。使用“疼痛”以及其他心理表达式的规则是公共的规则,不管是谈到我自己还是他人都同样适用。当我们学习怎样使用“疼痛”一词时,学会的是体验、识别和谈论疼痛的实践。讨论私人语言问题和关于疼痛、心情以及其他被推定为私人心理状态的问题将我们带进维特根斯坦的心灵哲学或者通常称为他的“哲学心理学”的领域。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将“心理问题”(其中包括关于经验和知识的问题)简单地归为“经验性的”,从而不属于哲学而属于科学。在后期,维特根斯坦通过《哲学研究》、《字条集》、《论确实性》等著作,分析心理状态的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的知识归属问题,反驳自笛卡尔以来一直困扰哲学的“他人心灵”的怀疑论问题。维特根斯坦的主张是:某个人说出“我感到疼痛”就是他的疼痛的一种表露,这并不是某种另外发生在内心的事物的外在信号,而本身就是他的疼痛行为的一部分。这是疼痛的一种表现,正如呻吟和抽搐是疼痛的表现一样,但这却是学来的取代那些较原始的表现的替代物。维特根斯坦将“表现”这个概念作了广泛的应用。就意愿、期待和记起来讲(以全部心理概念中的三个为例),维特根斯坦说,“基于天性以及一种特殊训练……我们在某些外界环境下往往倾向于让意愿得到自发的表现”。有时向往某种事物的愿望的本质部分就在于说出“我的愿望是……”,而期待某种事物的本质则部分在于说出“我在期待……”。期待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表现;人们也许感到紧张,或者走来走去,或者常看手表;但是说出“我在期待……”与这类行为并无不同——更不是关于期待的记录或描述,它就是期待的一部分。维特根斯坦对心理概念采取这一思路的理由当然是认为“疼痛”、“期待”之类词语的意义不能由个人内心实指来确定;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看,这一论点是靠私人语言论证建立起来的:同所有字词一样,这些词的意义就是它们的用法,而它们的用法又是在共享的生活形式下由大家公认的使用它们的规则所决定的,正是这种共享的生活形式才使得这种公认成为可能。因此,心理字词的使用是完全一致的,不存在用于第三人称是一套规则而用于第一人称是另一套规则的情况。

(以上均为格雷林论述)


维特根斯坦后期著作的观点,引发了更多哲学问题,如“文化的”和“认知的”两种相对主义…对于非哲学研究人员来说,真是越描越浑,不得要领,也就无须深究了。

有意思的是,格雷林指出,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是一种治疗方法,要紧的是消除错误而不是建立解释性体系。他的文章风格紧紧为这种意图服务。文体是预言式的,好似神谕;由一些短论组成,旨在纠正、提醒、解惑。这就让他的后期著作看来像是拼凑而成的杂论。这些杂论之间的联系往往不够清楚,其中有大量的隐喻和寓言;有暗示、反问句、含义丰富的连字号;还有大量的重复。维特根斯坦的方法在不适当的人手中是很好的掩盖学术欺骗的外衣,以此有意地避免构建体系,从而也就放弃了理论著作所要求和哲学家所普遍追求的必要的清晰、严格和精确。几乎任何人,包括研究哲学以外学科的人,都能为了迥然不同的有时甚至相反的目的从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原文中摘选出需要的语句来。(啊啊啊,这也有在说我吗?!)


几番阅读维特根斯坦,我不禁沉思,如何去看懂一本书?这些你在日常根本不需要、用不上、晦涩难懂的哲学理论,接收来的用途是什么?看着看着,有时觉得自己看懂了些,有时感到更模糊混乱,却忍不住一读再读。

主要是“有趣”~

我带着这样的问题去阅读:

看他如何看待世界,看西人自己如何看待宗教…

看他如何看待哲学问题~为什么老是要提出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是谁、我是我吗,这些林林总总的奇怪问题…

看他如何思考,延了续前人什么理论,如何建立自己的论点论据;而我自己能理解接受多少,或者反之,为什么…

看持有不同纬度观点的人是如何分析、判断、批判反驳他的论说,看专业人士如何理清这些学说的渊源和发展脉络,也要判断这些论述是否处于中立态度(一不小心,双方都很容易走向极端)…

看他本人是如何颠覆自己最初的论说(通常是年轻时所立),体现了他自己是如何发展变化(到中老年看待感知世界果然大不一样)…

看不同的人如何看待人类本身,尤其是最无法绕过的主题“存在”、“死亡”…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智者都有这样丰富多彩的发展历程,也有越研究越偏执越刁钻突破不了天花板而走火入魔的。不管如何,所有这些最终都会带给你无穷的思想乐趣。个人智商低,很多领域思不到思不全思不深,沾沾智慧能量开点脑水小灶也很不错。

当然喽,西方玩哲学的人就喜欢把各种论调拐弯抹角颠三倒四指驴为马神神秘秘搞到你头晕眼花脑汁混浊。而很多时候,翻译上的词不达意扩大了这一切理解误区,所以一定要多看多思多体验多联系实际,不能掉进思维的陷阱,本末倒置。

不管如何,有趣就有动力。我们如同植物一样生长,去除腐枝落叶,发芽生肌,吐旧纳新,这样的生命力才能灼灼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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