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老金簡明解析


〖政策依據〗 


領取退休養老金時間規定


根據國發[78]104號文件規定:1.在單位參保,並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男性,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2.在個體窗口辦理退休的:男性是60歲退休;女性進入個人窗口參保繳費超過3年的,一律按工人辦理退休手續和待遇,50歲退休。沒有超過3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55歲退休,工人50歲退休。3.從來沒有工作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直接進入個人窗口參保並且退休的:男性60歲退休;女性55歲退休。


“十四五”規劃提出的四大原則或是貫穿改革的主基調,分別爲小步調整、分類推進、彈性實施、統籌兼顧。我們預計,改革可能分爲兩步:第一步,預計2025年取消區分女幹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齡,統一併軌按照55歲執行;第二步,預計男/女退休年齡分別按照每年延遲2~4個月速度漸進式推進,到2055年前後實現男女65歲同齡退休。根據人社部上述方案將實行“漸進式”延遲退休,預計2025年正式實施延遲退休方案,70後80後影響較大,對90後來說,到退休時已經完全趕上退休新政了。


基礎養老金=所在地區上年社會月平均工資×(1+本人實際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實際平均指數=(A1/B1+A2/B2+···+An/Bn)/n

A1爲第一年繳費基數,A2爲第二年繳費基數,以此類推,An爲退休當年繳費基數;B1爲第一年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B2爲第二年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以此類推,Bn爲退休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n爲實際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個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計發係數(各地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式略有差異,過渡性係數是1.1~1.4%之間)


依據雲政發[2006]139號文件規定,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的繳費年限包括建立個人帳戶前後的工作年限扣除繳費中途停繳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年限是建立個人賬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1995年9月30日前國家和省認可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係數1.3%。月過渡性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含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建立個人帳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3%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爲195、55歲爲170、60歲爲139、65歲爲101) 



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年金的企業退休人員還有一筆企業年金可領,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後退休的人員,通常還有一筆職業年金。 



獨生子女獎勵金 



退休時有獨生子女證的企業職工按上年該地區平均養老金的5%計發;退休時有獨生子女證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按其退休上月基本工資的5%計發。



某國企職工退休養老津補貼



1、統籌外補貼(含工齡工資、醫藥費):指原公司2003年7月工資改革前發放的工齡工資+原公司醫保中心2002年成立前發放的醫藥費。


工齡工資按原公司的工齡計算: (公式1)工齡工資(工齡≥25)=(退休年份-參工年份+1)×2.4+20(醫療補助基數,若行政職務爲副處以上(含副處)按30元計發)+(2002-參工年份+1); (公式2) 工齡工資(工齡<25)=(退休年份-參工年份+1)×2+20(醫療費補助)+(2002-參工年份+1)(2002年爲醫保中心成立時間)。



2、統籌外補貼(原水電煤補貼):均爲48元/月;



3、統籌外補貼:調外補貼指原書報洗理費12元/月,若行政職務爲副處以上(含副處)按13元計發,其他人員一律按12元計發。



4、回族補貼:8元/月。 



〖退休養老金髮放要求〗



國務院要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現省統籌,並且要按時足額髮放,不能拖欠。從2022年起,算是正常發放,每月都在當月的15號前直接發到社保卡上。



〖計算辦法〗



座標:雲南省昆明市,男,1962年10月出生,1981年9月工作, 2022年10月退休,有獨子證。截止2022年10月累計繳費41.16年,其中包括實際繳費27.08年,視同繳費年限14.08年,實際平均繳費指數1.6358(月基礎養老金指數化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1.418780(月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工資)





基礎養老金:



7767×(1+1.6358)/2×41.16×1/100 =4213.2




過渡性養老金:



7767×1.418780×14.08×1.3/100=2017



7767×[(1×14.08+1.6358×27.08)÷41.16]


×14.08×1.3/100=2017




個人賬戶養老金:188139.88/139=1353.5



獨生子女獎勵金: 3158×5/100=157.9



企業津補貼:


1.工齡工資: (2022-1981+1)×2.4=100.8


2.醫藥費: (2002-1981+1)+20=42


3.水電煤貼:48


4.調外補貼:12



應領養老金合計:795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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