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慾怎成的魔鬼?

        性慾是人的本能,自從有了文字之後, 關於性的文化,世界各地的古人類,抑制性慾的文化都是主流。文明地區都無不壓抑性慾,只有極個別的不文明地區,性纔是開放的。直到近代,發生了反轉,文明地區性開放,落後地區壓制性。

        性慾本是對生物羣體有益的生理特徵,生物的性慾越強,兩性的吸引力越強,那麼產生的後代就多。一個種羣的數量越多,那麼個體就越安全,在種間競爭中佔據優勢。有性慾本來是對人類有利的,但遠古人類爲什麼卻壓制性欲?人類的性文化衆說紛紜,總的來說有壓制與解放之爭,在古代壓制往往佔上風。孔子曰,男女大妨,孟子曰,男女授受不清,無不都是對性活動的抑制。男女交媾之快,孔孟怎能不知?更何況當時人口不多,卻爲何禁慾?豈不荒唐?

        然而孔孟乃古之聖人,說話做事絕不可能毫無根據,信口開河。一定有其內在的深層次的原因,只不過後來人不明其理罷了。當時的人肯定明其理,只不過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孔孟針對當時的社會提出的合理學說,到後世就顯得不合理了,因爲後世的社會變了,而提出的學說卻沒變。這就好比幾十年前多開荒打糧是合理的,因爲當時,農業生產力有限,糧食不足;而如今卻是退耕還林還草一樣。

        在出門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的古代,人類社會其實就是一個血緣社會,認識的人之間都有較近的血緣關係,特別是未成年人,很少與外界有聯繫,所以,古代社會也是一個熟人社會。在古代,青年男女若自由戀愛,彼此愛上的肯定是自己的近親,因爲在那個時代,人類很難到與自己的血緣較遠的人,特別是青年男女。爲了使本部落人口增多,古代男女結婚時年齡都很小,由於年齡尚小,他們根本無法認識其他部落的血緣關係較遠的人。所以,在古代,若是自由戀愛,近親結婚是無法避免的,而長期近親結婚的部落,必然會威脅到本部落的生死存亡。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纔是古代正確的婚配方式。若搞什麼自由戀愛,只能是自取滅亡。而父母是年長者,只有他們才清楚年青人之間血緣關係的遠近,可以和誰結婚,又不可以和誰結婚。爲了阻止古代年青人愛上自己的血親,只能將性逐漸妖魔化,才能杜絕近親結婚。

        因此,古人爲了保證人類種族延續,又保證後代具有較高人口素質,一面說男女大防,而另一方面卻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女大防,是爲了提高後代的人口素質,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爲了保證人口數量。人的性慾連自己都難以控制,更何況是他人,其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孔孟這些心存仁愛之心的大思想家,能夠提出如此壓抑人性的思想,可見當時由於近親結婚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問題。爲防止男女近親婚配,只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樣的規定肯定是不行的,孔子提出“男女大防”,孟子提出“男女授受不親”,到了宋朝時,男子晝無故,不處私室,婦人無故,不窺中門。男子夜行以燭,婦人有故出中門,必擁蔽其面。幾乎將男女隔離開來,連見面都難。

        在男權社會,爲阻止雙性自由交往,首先將性描述爲不潔之物,到後來,直接將女性形容爲紅顏禍水,不可接近者,這當然是因爲在男權社會,如果是女權社會,結果也可能會正好相反。在封建社會,性雖不潔,但“不孝有三,無後乃大”,“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等,又不得不接觸性,又不至於使人類滅絕。

        兩性相吸,是人的本能,只有本能越強,人類這個物種纔會子孫滿堂。這就爲禁慾增加了難度,因此,人類不得不將性妖魔化,以達到血緣族羣內的禁慾。

        綜觀人類禁慾史,前期對人類社會是有積極意義的,但到後期,由於交通工具不斷改進,人類社會已進入了陌生人社會,包括身邊的同事,幾乎都與自己都沒有了血緣關係,因此,禁性慾已失去了意義。不僅如此,當禁性慾早已失去意義時,有些社會還將禁性慾變本加厲,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因爲只有解放女性,女性才能進行生產活動,創造出更多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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