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臧僖伯諫觀魚(續)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1〕。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2〕,其材不足以備器用〔3〕,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4〕。故講事以度軌量〔5〕,謂之‘軌’;取材以章物採〔6〕,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7〕,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8〕,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9〕,入而振旅〔10〕,歸而飲至〔11〕,以數軍實〔12〕。昭文章〔13〕,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14〕,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皁隸之事〔15〕,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註釋】

〔1〕公:魯隱公。 如:往。 棠:在今山東魚臺縣西北。

〔2〕講:講習。 大事:指祭祀與軍事。

〔3〕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

〔4〕納:納入。 軌物:法度禮制。

〔5〕度:衡量。

〔6〕章:彰明,發揚。

〔7〕亟:多次,屢次。

〔8〕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對四季打獵的不同稱呼。蒐,搜索,指獵取未懷胎的獸。苗,指獵取那些踐壞莊稼的獸。獮,把獸殺死。狩,圍獵,各種獸都能獵取。

〔9〕治兵:外出整治訓練軍隊。

〔10〕振旅:軍隊回來後進行整頓。

〔11〕飲至:諸侯外出朝覲、盟會、作戰,回來後到宗廟中飲酒慶賀。

〔12〕軍實:指車馬、人數、器械及所繳獲的物品。

〔13〕文章:服飾、旌旗等的顏色花紋。

〔14〕登:裝入,陳列。 俎:祭祀時用的禮器。

〔15〕皁隸:下等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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