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巧事——補領結婚證

若不是想起要提前還清公積金貸款,又怎會知道明天是領證8週年的日子呢。想想也真是一件莫名的巧事。

提前還公積金這事還是同事告知的,說是可以省不少利息,加上現在公積金賬戶裏餘額達到18萬多,且每個月有6000多的進賬,超出還款數額的一倍了,公積金賬戶裏虛擬的數字於我們無益,提前還清貸款有利無害。

準備着手去辦這事時纔想起,身份證在學校。好不容易在車裏找到了另一張身份證,卻發現結婚證不見了。身份證是17年辦的,20年時沒找到,爲了不耽誤教資考試,趕緊在網上重新補辦了一張。後來又找到了,於是我有了兩張身份證,只要不涉及到刷身份證的操作,17年的舊身份證也還是可以使用。結婚證肯定也是在的,這些年辦準生證、公積金對沖時拿出來用過,可是眼下在家裏、車裏找不着,那很大可能是在學校。

跑回學校去拿太遠,於是又想到了補辦這個辦法。爲了補辦,我倆還爲拍個兩寸的合照捯飭了半天。

現在區裏提倡“一件事一次辦”,所以辦事都集中在政務中心,這裏的窗口應該包含一個人從生到死可以辦理的各種事務內容了,確實方便。

我們先去3樓補辦結婚證。謝老師被指揮着去複印證件,我留下來填寫聲明書。看着兩張紙上滿版的空白處,我忍不住腹誹:果然這也不是一件容易辦的事。填到登記日期一欄時,我着實是想不起來當年是哪天領證的了。四個窗口,可是沒人來辦理業務,我趕緊過去問一聲,到底是哪天。工作人員輸入了我的身份證號碼,盯着電腦屏幕看了一小會兒,我補了一句,“應該是11月份。”她問是不是11月2日,我不確定,印象裏應該有個8呀。她換了臺電腦查,最後告訴我是1月12日。

我猜她應該會吐槽:結婚才這麼久,竟然能記不清哪天登記,甚至連月份都不記得。

當年登記都是隨意挑了個週六上午,因爲週一到週五在外地上班,而且這個日子應該已經臨近婚期。

別說,我不光不記得領證的日子,我連什麼時候辦婚禮也忘了。

不過後來簽名時就發現了一件特別巧妙的事情。今天剛好是1.11,不是因爲今天是光棍日子,而是因爲8年前的今天,我倆在商量着明天幾點碰頭去民政局領證。

就這樣不經意地知道了這個紀念日。

在辦理業務時,也遇到了一對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人。從頭至尾,兩人不搭話,工作人員也許見怪不怪,只程序化地問,“商量好了嗎!”“孩子多大?”“今天受理,還要有一個月的冷靜期。你們清楚嗎?”

我在一旁看着這兩個有14歲孩子的父母,心裏在吶喊,“讀初中的孩子呀,正是敏感時期,這時候離婚對孩子衝擊多大呀!”看兩人已經是態度堅定,尤其是女人,雖然面容凝重,但回答問題的都是她。

婚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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