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應聚焦哪些要事?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節來得比較早。日前,很多企業的管理者們陷入了一種手忙腳亂的狀態,一方面,上一年的總結大會尚未有效完成,另一方面,新一年的工作計劃更來不及顧及,關於工作計劃,大多數管理者都知道並認同“要事優先”原則,但遺憾的是,很多管理者常常陷入“瞎忙”的狀態,今天聊一聊我認爲的管理者應聚集的四類要事。

管理者到底應聚焦哪些要事,這當然得看情況,要看管理者職位的高低、個人崗位職責的重點、作爲管理者的時長以及團隊的成熟度等,需要考慮的具體情況有很多,以下4方面是管理者要事共識度最高的:一是計劃,二是人事,三是制度;四是培訓。

第一,計劃是要事。

法約爾定義管理者工作的第一件事是“計劃”,所以計劃一定有長期的影響,而且管理者在做計劃時如果做通盤考慮,對組織就會帶來影響。在之前的文章裏,我提到管理者的定義之一是利用資源實現目標,這個定義也要求管理者必須做計劃。實現什麼樣的目標?這是必須做的計劃;要利用如何資源?這也是需要做的計劃。

福特汽車創始人福特既是偉大的發明家,又是成功的企業家。他認爲自己成功的祕訣之一是做計劃:

我總是以這樣的方式去做事:在開始動手之前把每一個細節都計劃好。否則的話,一個人在工作進行時卻不斷地做改變,直到最後還無法統一,那就會浪費大量的時間。這種浪費是不值得的。很多發明家的失敗是因爲他們分不清計劃與實踐的區別。

不過,福特所強調的“把每一個細節都計劃大量的時間。這種浪費是不值得的。很多發明家的失敗是因爲他們分不清計劃與實踐的區別。不過,福特所強調的“把每一個細節都計劃好”,說的是對利用資源做計劃。管理者更重要的工作是對要實現的目標進行計劃,也就是設定目標。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受益於外部良好的發展環境,很多企業根本無暇顧及目標的設置,很多目標的設置往往也是“拍大腿”決策,如何有效的設定目標,在我看來,至少應滿足兩個要求:一是清晰明確,比如不要設定“提高客戶滿意度”這樣的目標,而是明確地設定爲“讓客戶投訴量比去年下降50%”;二是要有一定的挑戰性,不要設定肯定能達到的目標,而是把你肯定能達到的目標至少乘以1.2,甚至乘以1.5或者2。更進一步,我們設定的目標應滿足 “SMART法則”。

第二,人事是要事

廣義的人事指人力資源中涉及的各個方面,狹義的人事指在什麼位置上用什麼人的決策,包括聘用和解聘、升遷、調職等。我們這裏談的是狹義的人事。

人事既有長期的影響,又有全局的影響,當然是要事。我們甚至可以說:人事是最重要的要事。因爲,其他所有的要事都是由人來做的。法約爾在擔任一家大型公司總經理時在日記中寫道:“企業管理中所面臨的問題,人的問題佔一半以上”,同樣,著有《基業長青》、《從優秀到卓越》等經典作品的作者是柯林斯在談到管理最最重要的決策時指出:作爲一個管理者,你最重要的10個決策是什麼?那麼其中至少7個應該是關於人的決策,關於在關鍵時刻把誰放到關鍵位置上的決策,關於聘用 關鍵人選我的決策。

德魯克親自觀察到一個事例:通用汽車公司當時的CEO斯隆花了很長時間跟其他高管討論一個低級職位的人事任命。德魯克當時不解,斯隆告訴他:如果現在不花這麼多時間安排好這個職位,以後會花百倍的時間來收拾一個爛攤子。實際上,我注意到很多體制內過去發展勢頭良好背景下“隨意”安排的人員,在當前企業經營面臨挑戰和壓力的環境下,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問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在這裏強調的人事決策,主要指關於下屬的決策,實際上,管理者最重要的“那一個”人事決策,很可能 是關於誰是你的上司的決策。有一個糟糕的上司,是許多人在職場上最大的煩惱,我見過不少一說起自己的上司就來火的管理者和員工,我同時也發現這樣的員工多數並“不得志”,而且是長期的不得志,只是他們忽略了,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自己的一個決策,退後一步,如果不能選擇,也應該做好對“上司的有效管理”。

另一方面,如果可能,當你選擇進入一個組織工作時,你應該要求“反向面試”你的直接上司。當你發現上司很糟糕而且短時間內這個現狀難以改變時,你也許要做出一個艱難的“人事決策”——辭職。你也許不能決定誰來當你的上司,但你可以決定誰不當你的上司。

第三,制度是要事。

我在之前的文章裏談到,管理者要避免成爲“人治者”,更要避免做“一言堂”式的管理者,應致力構建一套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有了制度,團隊成員今後就按制度做事,你不用一個一個去告訴大家該怎麼做事。有時,你大聲指揮員工該這樣做事(比如要加強管理者之間的橫向協同),但是如果制度激勵他用另一種方式做事(獨立拿到項目,會拿的到更多的獎金),你的指揮往往也不起作用。

設定製度看起來只是一件事,但是如果做對了這一件事,你可以少做一百件事;如果做錯了這一件事,你另外多做一百件事也沒有用。用英特爾創始人格魯夫的術語來說,制定制度是典型的高槓杆率活動。我在企業內部調研過程中,經常會問普通員工對團隊問題的思考,實際上,他們所關心的問題不是人事問題,就一定是制度問題。

組織內部至少應從三個方面考慮制度的制定,一是制定新制定;二是修訂完善不正確的制度;三是廢除不必要的制度。前面兩種制度很多組織都或多或少在執行,而廢除不必要的制度卻是很多企業較少執行的動作,也因爲很多企業制度越來越龐大,這不僅會讓員工記不住這麼多的制度,實際上也會稀釋組織所有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比如華爲要求公司相關部門頒佈的種項制度,必須設有效期限。

第四,培訓是要事。

管理者最核心的能力之一是持續學習投入及能力,他不僅要自己學,更要帶領團隊說,就是給團隊安排培訓,實際上,團隊的學習較之個人更有影響力。

組織內部通常通過兩種方式培訓員工。一是結合工作的方式:包括行動學習、內部的導師制輔導、內部的對標學習、內部講師培訓等;二是脫離工作的方式:包括讀書、外部講師培訓、參加外部培訓等。應該說,兩種方式都很重要。那些會學習的企業團隊,在兩種方式上都會做得好。

關於培訓,很多管理者容易陷入一個誤區,認爲自己只要組織好了,就算是完成任務了,他們通常只是組織了培訓,很多時候自己也參加了培訓,但遺憾的是,培訓結束,學習也就結束 了,培訓並沒有轉化成能力的提升和組織的績效。

實際上,在團隊的培訓中,管理者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引導大家進行學習遷移,把學習到的內容真正應用到工作之中,也就是說,管理者要發揮一個“學習橋樑”的作用:把脫離工作的知識變成結合工作的知識,在這兩種知識之間架設橋樑。

對管理者而言,除了以上提到的4件要事外,還應重點關注:關係,上下級、內外部、平級之間的關係管理;市場,公司的市場開展工作情況;學習,保持常年的持續性學習;反思,定期總結和反思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輕困難(原創作品、版權所有,歡迎關注)。

作者簡介:

王榮增:管理諮詢師、國際註冊管理諮詢師(CMC)、管理培訓師、商業作者。專注企業文化、人力資源諮詢及培訓,著有《精進管理:如何成爲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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