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个菜1500块店家成为冤大头

看了新华社关于“北海市关于“4个菜1500块”的调查处理情况”,个人认为这个店老板除了当个冤大头外,对任何问题都得不到根上的解决。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通报情况来看,这个店老板的做法与经营没有任何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与出租车司机有利益上的瓜葛怀疑,而这一点在旅游城市都是见怪不怪。就连我所在的并不是什么旅游城市也存在着这样的揽客促销活动。只要不太过分,不是大问题。

到旅游城市消费就是高,出去旅游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当然凡是出去旅游的虽然有点钱,但却对于过高消费都十分不满意,而对于商家来说则是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恨不得见一个“宰”一个,有道是“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天。”

既然这个店家的价格与其他同类店的价格基本相同,而且还有明码标价也有提醒,那就不算宰客行为。而这几个没有吃过海鲜也不知道海鲜价格的“泥腿子”估计是把海鲜当成了普通饭店的一顿饭(顶多几百,上天了)了,想过一次嘴瘾,没想到超出了自己的接受范围。

通报中提到店家已经道歉并退款,不知道退了多少,是全额退还是部分退?还有退款是否合理,如果其他顾客由此提出退款申请是否也应得到支持值得大家讨论。

无论是旅游地区还是其他城市,标价过高都是普遍存在的,这也是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在生活中所遇到最头痛的事,因为他关系到我们的基本生活,要是物有所值也就算了,就怕是超出原价的十几倍、上百倍,这个情况不消除,像北海4个菜1500块这种现象就永远不能消除,而还会有店家充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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