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設教無常法,萬法歸一一亦無(1)

【王陽明傳略】142

嘉靖六年(1527年)

1、誠意新論是良知 千年聖學須口傳

嘉靖二年會試的策問題旨在詆譭王陽明,黃直不阿逢主考官的意圖,直抒胸臆,考官馬汝驥奇之,黃直仍然得中進士,授漳州推官,任上盡廢淫祠,被御史控罪,送吏部降級使用,途中又上疏請求早立太子,明世宗大怒,下令逮捕,結果朝廷沒能審出什麼罪狀,貶爲沔陽(今湖北仙桃)判官。黃直於是在回家鄉金溪途中,來紹興問學。問學期間,將學習情況記錄下來,《傳習錄》的最後一部分即爲《黃直錄》。

嘉靖五年二月,王陽明在回答弟子楊文澄“什麼是誠意”的問題時曾說:“心,無善無惡;意,有善有惡;知善知惡,即良知;爲善去惡,即格物。”

根據《黃直錄》,此時王陽明對善惡良知有了新的闡述,他說,心之本體乃至善,修身在正其心;心之發動不能無善,故須在此着力,便是在誠意,即欲正其心在誠意;誠意之本在致知,所謂“人雖不知,而己所獨知”,即良知;致知不是懸空的,致知在實事上格物,格即正,物即事。

我們可以發現,王陽明兩次對心之本體的論述略有不同,前面一次說無善無惡,這次則說至善。

四月,鄒守益請求出版王陽明文錄,王陽明拒絕了,他說,治學務求實得,文章反而容易把人弄糊塗。鄒守益固請,王陽明於是拿出近期三分之一的文稿,交給錢德洪,讓錢德洪按照時間順序編輯,並囑咐說,之所以不分類編排,是要強調治學貴在明道,而不是注重文辭。

等錢德洪編輯停當,準備交給鄒守益刊刻,王陽明又說,刊刻文錄這件事,其實體現了愛惜自家文字之心,與明道不相符。經錢德洪反覆懇求,王陽明又拿掉了大部分文字,只留下數篇交鄒守益在廣德刊刻。

王陽明特意說明,以時間先後編排文字,意在告訴後學者,自己前後的進詣是有不同的。希望大家堅信自己的學說,須口口相傳,廣佈同志,一旦落到紙上,必是不得已而爲之。講學必須面授,纔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深淺有度的解答,形諸文字的,往往十不能盡一二。

九月初八,王陽明決定次日出發赴廣西,作《別諸生》:

綿綿聖學已千年,兩字良知是口傳。

欲識渾淪無斧鑿,須從規矩出方圓。

不離日用常行內,直造先天未畫前。

握手臨歧更何語?殷勤莫愧別離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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