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紛擾嚴家教 一路心繫是憲兒

【王陽明傳略】146

嘉靖六年(1527年)

王陽明與原配夫人諸氏一直沒有兒子,正德十年(1515年)九月三十日王陽明四十四歲生日那天,由父親王華作主,將陽明堂兄弟王守信的第五個兒子8歲的王正憲過繼過來,立爲嗣子。嘉靖三年(1524年)5月,王正憲與朱東皋的女兒正式結婚。嘉靖五年(1526)年,王陽明已經55歲,繼室張氏爲他生下一子正聰,此時王陽明有一妻三妾,三妾都有兒子,有的還比正聰大。

餘姚王氏是個大家族,人丁興旺,子嗣繁茂,後來王華把自己一脈遷居紹興,但王陽明無疑是一族之家長,紹興餘姚兩邊的家事都要作主。王陽明封爵以後,王家子弟中難免良莠不齊,狐假虎威、遊手好閒、不學無術的人也是有的,雖然王陽明家教很嚴,但也經常顧此失彼,無法面面俱到。

因此,王陽明晚年,家事多有紛擾,還好有弟子們爲他分擔分憂。

王陽明出征廣西前夕,把家事都託付給了弟子、老成持重的魏廷豹,不過他的長子年已二十的王正憲雖然年幼,在家中的地位無疑是最高的。

四月,王陽明贈扇給嗣子王正憲,扇面題詩曰:

汝自冬春來,頗解學文義。
吾心豈不喜?顧此枝葉事。
如樹不植根,暫榮終必瘁。
植根可如何?願汝且立志!

八月,小舅子諸經來越面賀,王陽明在爲他作的《爲善最樂文》中說,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小人營營慼慼,憂患終身,心勞而日拙,欲縱惡積,以亡其生,哪裏有什麼快樂?君子之爲善,則仰不愧,俯不怍,明無人非,幽無鬼責,優優蕩蕩。爲善之樂,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不以得失榮辱而論之。並叮囑全家人學習《爲善最樂文》。

出征前,王陽明把家政和胤子正聰託付給了弟子魏直(字廷豹,蕭山人),家中子弟都要聽從他的管教,同時把繼子正憲的教育託付給錢德洪和王畿。

九月二十三,王陽明停泊嚴州,寫信給兒子王正憲,囑其凡事與魏廷豹商議而行,讀書敦行,內外之防,須嚴門禁;一應賓客來往,依所留告示,不得稍有更改。

十月,王陽明到達臨江(今江西樟樹市臨江鎮),第三次給王正憲去信,叮囑其凡事按戒諭而行,並要帶頭聽從魏廷鮑的管教,鉗束下人謹守禮法,記得代爲給祖母諸叔報告平安。

十一月十五,王陽明第四次給正憲寫信,通報自己的一路行程,千叮嚀,萬囑咐,一如前書,並關心正從的睡眠和飲食情況。

十二月初五,王陽明從平南迴信給正憲。他說,知家中平安,果如此,則吾無憂矣。聽說叔叔王守度頂撞魏廷豹,不論是非曲直,頂撞就是大不是,又聽說他遊蕩奢縱如故,他到底想幹什麼?家中有桀驁不服約束的,你要和廷豹一起痛加懲治,否則我回家之日,絕不輕恕。你把我的話,就這樣告訴大家。

王守悌叔叔來信說,你想去應試,只怕你功夫沒到家,希望會落空,但我不攔你,也不強求你。你要親近王畿、錢德洪等人,凡是肯以德義勉勵你,規勸你過失的,你都要如魚得水一般。致良知三字,宜加猛省。

最後,王陽明還一一詢問了幾位叔叔,及家人保一、保三、王祥、王禎、正聰等人的情況。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