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施恩義思田定 勠力治理爲久安

【王陽明傳略】147

嘉靖七年(1528年)

正月初二,提督兩廣軍務、新建伯、南京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守仁疏辭兼理巡撫兩廣,並推薦致仕副都御史伍文定、刑部左侍郎梁材、南贛副都御史汪鋐爲候選人。三月,明世宗下詔撫慰不允辭。

盧蘇、王受等眼見鎮守太監鄭潤、總兵朱麟都被朝廷召回,王陽明又將官軍盡都撤去,乃知朝廷有綏靖之意,求生慾望便更加強烈,於是他們派頭目黃富等十餘人,於正月初七到軍門自訴苦情,乞求免於一死。王陽明告訴他們,只要誠心投順朝廷,死罪必可寬貸。

盧蘇、王受於是率部七萬餘衆傾巢而出,於正月二十六來到南寧城下,次日兩人披髮自縛,帶領數百頭目前來投誠。王陽明下令他們先各自回家,安頓生計,等候朝廷調遣,並派右布政使林富和舊任總兵官張佑分頭協調鄰近各省安排人員復業。至二月初八,全部人員遣散完畢。

至此,田州、思恩之亂告平。

二月十三,王陽明上《奏報田州思恩平復疏》。三月學生許相卿寫信盛讚此疏“遠猷深識,夫豈近世功名之士所敢覷其藩牆”。五月,明世宗讚許王陽明處置得宜,其功可嘉。擬派使者前往行賞,王陽明賞銀50兩,苧絲4表裏,其餘有功官員也分別有賞。善後經略事宜,仍許王陽明便宜從事。

二月十五、二月十八,王陽明連上兩疏,舉薦林富、張佑、沈希儀充實廣西人事。五月,兵部奉旨任命張佑爲副總兵,沈希儀待接任者到後,再行委用。

思田平定以後,王陽明召集總兵、鎮巡、副參、三司等官,及太監張賜、御史石金等,商議思田地區的行政治理體系,大家一致認爲,一線由土官治理,分而治之,土官統一由流官統轄,方是長久之計。用王陽明在《處置平復地方以圖久安疏》中的話說,“宜仍土官以順其情,分土目以散其黨,設流官以制其勢”。

隨後,王陽明宴賞湖廣永順、保靖宣慰司前來協助征剿的土官目兵,發牌要求沿途官府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三月,王陽明作《田州立碑》,率廣西百官刻石以記平亂事。

當時民間流行一種說法,田江江心有一怪石,境內安寧則偃臥維平,境內生亂,則怪石浮游到岸邊,傾斜而立。民謠曰:“田石傾,田州兵;田石平,田州寧。”

傳說岑猛生亂時,怪石果然浮到岸邊側立,岑猛晚上密使人將其扶正,但第二天一早,怪石又側了,如此者再三。待王陽明平復思田,大家發現,怪石重又平臥於江心。

王陽明爲順應民意,乃在怪石上刻銘文曰:“田石平,田州寧,民請如此;田水縈,田山迎,府治新向。千萬世,鞏皇明。嘉靖歲戊子春,新建伯王守仁勒此石告後人。”

此時已致仕的費宏爲此作有《田石平記》,行文誇張演繹,對王陽明歌功頌德之旨甚明,或有欲與王陽明彌合裂痕之意。

但是,王陽明的做法卻仍在朝廷引來不少非議,認爲岑猛、盧蘇、王受等都是大奸大惡之人,十惡不赦,但王陽明姑息了事,令人不解。

明世宗收到王陽明的去年所上《赴任謝恩遂陳膚見疏》,發兵部討論後回覆。直到嘉靖本年三月,兵部才提出了五條反對意見:田州剛剛改土爲流,朝令夕改,不可;田州由府降格爲州,朝廷另派官員治理,法紀纔不致遭踐踏;盧蘇、王守是著名首惡,果有悔過之心,應立即投降,等候發落;田州與思恩情況不同,不可類比;剿殺岑猛父子的有功人員,只發給了賞銀,沒有把土地財產分給他們,激勵不到位,故鬥志不旺。明世宗採納了兵部的建議,遂命王陽明廣泛徵求同僚的意見,周密研究,再做定奪。等到送達王陽明,不知猴年馬月。

季本來到南寧,遍訪土人,還原所謂岑猛叛亂事實的真相,五月十五日,寫成《田州事實記》,證明岑猛是一位知書達理的土官,深受土民愛戴,且對朝廷忠心耿耿,絕無反叛意圖和行動,而當局者因不能從岑猛那裏獲取一己私利,改土爲流,岑猛皆逆來順受,最後仍不免被逼死。而盧蘇、王受並無反心,其實就是一場兵諫,希望恢復土俗,不使岑猛絕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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