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陲陽明謀永安 廟堂君臣何寡恩(1)

【王陽明傳略】150

嘉靖七年(1528年)

六月初四,御史胡明善奏請皇上召王陽明入閣,與楊一清一起同心輔政。明世宗答覆說:“任用大臣,朝廷自有處置。”

六月初六,明世宗下詔同意王陽明《處置平復地方以圖久安疏》中的人事安排。

六月十五,御史馬津上奏:“新建伯王守仁忠貞幹濟,在在有聲,功高人忌,譭譽失實。請召置廟堂,以慰民望。”

看到馬津的奏疏,吏部尚書桂萼即上《論田寧事宜疏》,辯稱王陽明制定的乃是廣西長治久安之策,其推薦的官員都應該設立三年試用期,如果不合格,王陽明也難逃其責。如許馬津之論薦,王陽明一離開,當地土民便會擔心朝廷政策有變,廣西復不得安寧。故宜責王陽明巡撫廣西三年,待廣西大定後,方可召回。

明世宗於是切責馬津,稱兩廣未寧,王陽明方有重寄,馬津妄奏干擾既定方略。

七月初六,王陽明上疏推薦爲民副使陳槐(字公輔,號半湖)、去任副使施儒(字聘之,號西亭)、閒住副使楊必進(字抑之,號南樓)、致仕知府朱袞(字補山),皆可任右江兵備。化州知州林寬到任後,因水土不服,一直臥牀不起,請另調他用,田州知府陳能至今未到任,擬推薦潮州府推官李喬木升爲田州同知。但朝廷一直沒有答覆。

七月初十,王陽明上《八寨斷藤峽捷音疏》稱,“其勞費未及大徵十之一,而其斬獲加於大徵三之二,遠近室家相慶,道路歡騰,皆以爲數十年來未見其斯舉也”,請皇上論功行賞,並將宣慰彭明輔等特加陞奬,官男彭宗舜、彭藎臣免其赴京,就彼襲替,以旌其報國之義。土目盧蘇、王受等亦曲賜恩典,或不待三年而遂錫之冠帶,以勵其報效之忠。

據楊一清《論剿廣西八寨奏對》,兵部收到王陽明《八寨斷藤峽捷音疏》後,即草擬複本呈內閣,內閣票擬將各有功鎮、巡、三司等官量行賞勞,其餘人員待巡按御史造冊陞賞,被明世宗退回。

內閣再次擬票,新方案只降勑奬勵王守仁,其餘官員候巡按查勘後陞賞;土官彭明輔屢建奇功,不可不加賞典功;盧蘇、王受能改過出力,不可全失其心;少保桂萼奏薦王守仁有功,宜受上賞。

十月,明世宗御批:“這捷音近於誇詐,有失信義,恩威倒置,恐傷大體。但各洞瑤賊習亂日久,亦不可泯王守仁,姑寫勅奬勵。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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