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陲陽明謀永安 廟堂君臣何寡恩(2)

【王陽明傳略】151

嘉靖七年(1528年)

楊一清等內閣大臣恭讀數遍,相顧駭愕,誠不能窺測聖意。楊一清於是奏對稱,八寨之捷,有功則當速加賞賚,不宜更加詰責。若認爲王陽明有失信義,恩威倒置,則當治罪,何奬勵之有?

廣西大藤峽瑤寨之賊,自天順至成化初年,劫掠兩廣,禍及湖廣,先朝都督趙輔、都御史韓雍統領大兵數萬,破其巢穴,改大藤峽爲斷藤峽,地方稍安。

四五十年以來,瑤賊人口漸繁,恃其險阻,不時剽掠州縣,廣西守臣年年用兵,曾無寧日。

此次,王陽明假湖廣便道之師,用思、田新附之衆,集思廣益,羣策羣力,一鼓而破其巢穴,足以懾服瑤、僮之心,發舒華夏之氣,功實俊偉。此爲中外臣工之公論。

王陽明用兵八寨等,事先徵得兵部和皇上批准,八寨之徒屢撫屢叛,其罪在彼,而責不在我。朝廷怎麼能爲了愛惜這數千叛賊之命,而不顧兩廣千萬兵民。

再者,自古以來,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家、利社稷,專之可也。故遣將出師,君親推轂而命之曰:“自閫以外,將軍主之。進止之機,蓋不中制。”

如今王守仁負專征之任,皇上卻貶毀其功;兵部以本兵之責,皇上卻懷疑其偏聽偏信;內閣大臣的合議結果,皇上也不能採納。陛下雖英明天授,四方萬國九夷八蠻之事,豈皆一一週知,固亦難於專主。若不信守臣,不聽大臣,而一以聖意裁處,萬一有失政,壞地方大事,則臣下皆得以辭其責,恐非社稷之利也。

楊一清懇請皇上按內閣第二次的方案下旨,否則王陽明也不必奬勵,命巡按御史查勘明白,分別次第,造冊奏來,以憑查議陞賞。

七月十二,王陽明上《處置八寨斷藤峽以圖永安疏》,建議在思平地區設立衛所和縣治,以切斷土民的脈絡而扼其咽喉。具體如下,移南丹衛至八寨腹心周安堡、在風門、佛子諸夷要害之地五屯築一鎮,置守備衙門;將思恩府治遷築於荒田;移設鳳化縣治於三裏,增設流官縣治于思龍。

在查明岑猛家族情況後,七月十九,王陽明再次上疏,在田州府下設田州,由岑猛四子岑邦相任吏目,歸知府轄制三子岑邦輔隨住;岑猛長子岑邦佐(二子岑邦彥已歿)承襲武靖州。

張璁對黃綰說,欲薦王陽明入閣。楊一清、桂萼聽說以後皆不喜。桂萼於是唆使錦衣衛都指揮聶能遷誣奏王陽明以百萬金銀通過黃綰行賄張璁,張璁於是舉薦王陽明出任兩廣。當初在編纂禮儀全書時,黃綰沒有收錄聶能遷的奏疏,聶遂懷恨在心。

黃綰上章辯誣,並辭職避嫌。明世宗批覆:“黃綰學行才識,衆所共知。王守仁功高望隆,輿論推重。聶能遷乃捏詞妄奏,傷害正類。令法司嚴加審問,並追究幫助之人。黃綰安心供職,不必引嫌辭避。”

楊一清對聶的誣奏,不加覈實便轉奏皇上,遭明世宗切責,楊一清遂上《乞休致奏疏》,爲自己狡辯脫責。

六月,朝廷勘定大禮議之爭中有罪的官員,其中大學士蔣冕、毛紀等各攜秩閒住。蔣冕回到全州以後,發現全州、灌陽等地匪患嚴重,且遷延時日已久,八月間,便寫信給王陽明請求發兵圍剿。

八月間,王陽明根據自己給朝廷上報的廣西善後治理方略,密集發佈政令,要求各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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