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治学逻辑:经义、纲领、条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排列顺序是《大学》、《论语》、《孟子》、《中庸》,这是沿袭了程子的观点。

程子认为,《大学》乃初学者入德之门。严格地说,小学才是入德之门,小学教给孩子正确的言行,孩童虽然得到了薰陶,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成人以后,要实现天性自觉,就得从《大学》开始学习。所以,《大学》是开启心性之门。人一旦回归天性,则随事应物,自然天成,就不会拘泥于具体的行为规范,一招走遍天下,真正实现无招胜有招。

从这个角度讲,孟子、二程、朱熹、王阳明都是一脉相承的,都主张立心为本,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唯心主义。孩童的小学教育只是从行为上启蒙,只有成人以后才称得上真正的治学。

荀子的观点与他们大相径庭,他认为应该从行为规范上去治学修身,所以主张礼治(包含法治),主张移风易俗,所以,我们说荀子有唯物主义的思想。

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所以在具体实践中,他与荀子也有相通之处,他在各地行政都非常注重乡规民约的建设。

朱熹把《大学》重新编排,分为一经十传。

《大学》之经的核心内容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本。

他认为,这是孔子的言论,曾子把他记录了下来,所以属于经文。

十传,是曾子对经文的阐发,由曾子的门人记录成文。

《传一》解释什么是“明明德”;《传二》解释什么是“新民”;《传三》解释什么是“止于至善”;《传四》阐明什么是治学之本。这四章总论大学之纲领旨趣。

以下六章则从具体功夫上去阐述治学的要领。《传五》解释什么是“格物致知”,但原文缺漏,朱熹根据自己的研究,重新写了一章;《传六》解释什么是“诚意”。

朱熹认为《传五》“格物致知”的功夫乃明善(尽性知天)之要,《传六》“诚意”的功夫乃诚身(视听言动)之本,是初学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初学者最基础的功夫,也可以说是“知”的范畴。

朱熹认为先格物然后致知,王阳明的看法完全不同,首先他们对“格物”、“致知”的定义就截然不同,因而结论也完全不同,朱熹认为“格物”、“致知”为二,有先后之分,王阳明认为“格物”、“致知”为一,致知就是格物,格物就是致知。

王阳明刚开始的立论,也把“诚意”作为治学之本,但晚年修正为“良知”为治学之本。他认为,《大学》的“致知”就是“致良知”。

《传七》解释什么是“正心修身”;《传八》解释什么是“修身齐家”;《传九》解释什么是“齐家治国”;《传十》解释什么是“治国平天下”。这四章讲的是大学之用,属于“行”的范畴。

显然,朱熹把“知”与“行”分开了,先致知,然后才能有善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次第分明。而王阳明坚持认为,知行合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一件事。

这样,朱熹就把《大学》一篇的脉络整理出来了,即首章是经义,次四章为治学之纲,最后六章为功夫之目。

显然,朱熹从一开始对《大学》文字形式上的编排就体现了他的学术主张,难怪王阳明坚决不同意门人去读《大学章句》了,于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写了《大学问》,就是对《大学》作出自己的注解和阐释,按照王阳明的一贯做法,他一直是反对注解经文的,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读大学07】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