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03:不要撞偏別人的軌跡

《道德經》03:不要撞偏別人的軌跡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爲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爲也。爲無爲,則無不治 。

不過分推崇獎掖賢能,使民衆不爭名奪位;不以奇珍異寶爲貴重之物,使民衆不冒險做偷盜的壞事;不顯耀能引發貪心、貪慾的事物,使民衆之心不被迷亂。因此,聖人治理天下的原則是:純粹民衆的心性,保障民衆的溫飽,弱化民衆的名利心,強健民衆的筋骨體魄。常使民衆忽視智巧,放棄不當慾念。使那些智巧之人不敢爲所欲爲。以無爲的原則去處理政事,則沒有治理不好的。

如果把人比作是塵世的一個微粒的話,什麼是“聖人之治”?

“我”未來時,本有一個清平世界,因爲“我”的撞入和爲所欲爲,弄得雞飛狗跳,原本的清平世界瞬間失去了秩序。這哪裏是什麼聖人之治,分明是莽夫的破壞。

既然能夠理解“微粒”世界的聖人之治,爲什麼就不能理解邦國天下的聖人之治呢?

按照《中庸》的邏輯,聖人是通過“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從而“贊天地之化育”的。也就是聖人之所以能助力天地化育萬物,是因爲他能讓人各盡其性,讓物各盡其性,沒有任何的自用與自專。換言之,聖人是通過“盡人之性”“盡物之性”來實踐“盡天命”之性——盡己之性的。

孔子爲什麼講“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其間絲毫沒有歧視的意味,反倒是充斥着聖人也難以脫去的人情味。宋儒講“存天理,滅人慾”,卻從未講過要滅人情味。女子也好,小人也罷,都易招人憐愛,有憐愛的意味在,便很難不動心。一旦動了心,便難免有自專或自用。一旦有了自專和自用,便難以盡人之性。便成了一顆微粒撞偏另一顆微粒。所以後面孔子進一步講“近則不遜,遠則怨”。一旦有了憐愛心,便很難做到不偏不倚地持守中道了。

職業羣體中,有一種怪現象——醫者不自醫。其實,非但醫者不自醫,教者也要儘量避免做自己子女的老師,法官要回避審判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人。說到底,就是會有一份“有爲”心在,醫者自醫、教者教子、法官判親都是一樣的原理,都讓人難以做到沒有態度——無爲。

同樣的道理,“尚賢”“貴難得之貨”“見可欲”,都是有分別心之後的自專、自用,都是在一點點背離“無爲”。

“尚賢”對於“無爲”的戕害,是很反直覺的。孟子認爲,即便是堯舜那樣的聖王,也不是憑藉一己之力將仁愛推行至天下的。他們也是通過先在身邊的親人、賢人身上推行仁愛,進而讓仁愛推展到天下的。由此可見,倡導“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孟子,是不反對尊賢的。

“大道相通,萬物一理”,主張“不尚賢”的老子和主張“尊賢”的孟子,怎麼可能堅持兩種不同的道呢?根本就在這個“尚”和“尊”上。“尚”是外在的倡導、崇尚,“尊”是內在的心敬。前者不侷限於外,後者則專注於內,是有着明顯的差別的。老子反對的是倡導與崇尚,倡導與崇尚便失去了“無爲”心,很容易失穩定和平衡,很難做到不偏不倚。漢朝時有“察舉制”,到了東漢後期便演變成了“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高第良將怯如雞”,這便是“尚賢”的結果。

老子強調的無爲,不是不作爲,而是不胡亂作爲。不是簡單、粗暴的“盡己之性”,而是心懷戒慎敬畏的“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從而實現“盡天命”之性。

不要忘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我們莽撞地干擾別人的生活,撞偏別人的軌跡的同時,也會失去自己的生活,失去自己的軌跡。所以,老子纔講“爲無爲,則無不治”。從這個角度琢磨“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使夫智者不敢爲也”,哪裏是在愚民?分明是在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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