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以齊家

《大學章句·傳八》: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闢焉,之其所賤惡而闢焉,之其所畏敬而闢焉,之其所哀矜而闢焉,之其所敖惰而闢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這段文字與《大學(古本)》完全一致,漢代鄭玄將“之”、“闢”都作爲動詞,“之”爲“往”、“就”;“闢”通“譬”,即取譬。鄭玄對這段話的解釋,類似於孔子的一段話,即“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簡單地說,就是富有同理心。

人們接觸到可親可愛的人和事,就反省自己有沒有這些可愛之處;看到令人厭惡、蔑視的人和事,就反省自己沒有這些被人鄙夷的毛病;接觸到令人敬畏的人和事,就反省自己還有多少差距,把他們作爲學習的榜樣;當自己對人產生同情、憐憫之情的時候,就會想到他日自己遇到類似的情況,別人也會對自己產生同樣的情感;遇到那些傲慢的人和事,就會反省自己有沒有類似的情況。這些都是人類的共情,而不會發生相反的情況。

朱熹則把“之”作爲介詞,作“於”解,將“闢”作爲形容詞,通“僻”,即偏、不正。

當人們面對自己所親愛的、所厭惡蔑視的、所敬畏的、所同情憐憫的、所輕視的人和事時,我們的情感發生了傾斜,心就不正了。所以當喜歡一個事物,而能發現它的缺陷,或者厭惡一個事物,而仍能看到其中的閃光點,這是很難的。

一旦有這樣的偏頗,就不會再去詳細審察,在這種情況下,就很難做到修身。

在歷史上、在我們身邊,這樣的情形俯拾皆是。比如護犢子,孩子在學校幼兒園發生一點矛盾,有的家長便赤膊上陣,大打出手;對自己的偶像盲目崇拜,偶像做的任何事都是對的,明明已成衆矢之的,網上的鐵粉們仍然不遺餘力加以維護;同情弱者,便覺得弱者所作所爲都是對的,反過來仇視強者、富人;因爲地域歧視,便把一羣人一棍子打死等等。

兩種解釋,各有道理。表面上看,朱熹的解釋與上下文更連貫,但問題是,它卻與修身較難建立聯繫,照朱熹的解釋,一旦有了這些情感,就會產生偏頗,心便不正,那麼只有不產生這些情感,心才能正,修身就是要革除這些情感,這似乎與常理不合。

而鄭玄的解釋看似牽強,卻更符合《大學》一文的宗旨,因爲這些情感每個人都不能避免,它們帶來的弊端,正是我們修身的下手處。

所以有諺語說:“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沒有人會覺得自己的孩子不好,看自己的孩子都是一朵花,總是覺得自家的禾苗不如別家田裏的壯碩。

這裏其實說到了兩個字:親和私。總是偏愛自家的親人,所以對親人不能束之以禮義,總是希望私家財產越多越好,貪得無厭,爲了獲得私財,不惜作一些違背仁義道德的事。如此不注重修身,治家就出了問題,家風當然就敗壞了。簡言之,修身便是不被親情和私利所矇蔽。

所以說,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如果說,將正心修身分開先後來說,是講不通的,那麼修身齊家分出個先後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爲齊家、治國、平天下更多地落實到了用的層面,雖然它們本質上仍然是一件事。

----《我讀大學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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