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玩着寫點啥吧

下雨天兒,打孩子(鞋子),閒着也是閒着。

沒事兒,找點兒事兒幹,那不也得找一個自己喜歡乾的事兒麼。至於,幹好幹不好,只要自己盡力了,就好。

對自己有要求,隨手寫點東西,是5年之前的事。

每天不一定寫多少,但一定要寫。

持續寫到今天,如果說這中間,沒有想過放棄或中斷,那純粹是糊弄鬼呢。

再好玩的遊戲,時間做久了,次數做多了,都有“夠性氣”。

何況這還是整天與那些面部表情跟“兵馬俑”一樣木納的方塊字死磕。

長時間的塗塗寫寫,跟跑馬拉松大同小異。中途遇上的“疲勞期”,或者叫“困難期”,人人都有。

就算心裏暗示你可以不寫,且暗示裏包含的理由️也足夠充分。停,還是不停下來,也全在自己。

因爲每一天裏,發生的所有事情,完全不以你個人的意志爲轉移。

拿出其中的一條理由,就完全可以把自己給說服了。但是,已經儲存在肌肉裏的記憶分子會造反的。它會讓你坐臥不安,喫不香,睡不着。

與到什麼時候應該喫飯,什麼時候應該睡覺一樣,到什麼時候打開手機開始寫字,只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動作。

可以很負責任地說,癡迷地喜歡上一件事情,跟你生命的意義關係不大,但是,與你的生活質量關係密切。

每天打開手機那一瞬間,你會覺得你又多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記錄下來你的內心獨白之後,你會感到想通了一些事情之後,心頭一陣一陣的豁然明朗。

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你也不是以寫作爲職業的專業人士,哪來的那麼多的可以寫的素材?

負責任地告訴你,有大開大合大本事的大家,畢竟是少數。

咱們凡人一個,若是想調動好自己狀態,先得把自己寫嗨。至於訣竅,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

根據自己的個人體會,就是能把身邊事兒說清楚、寫明白就行。

當然,寫你自己熟悉的,寫與你有關的,寫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人和事,這樣你會覺得寫起來輕鬆自在一些。

歸納總結這些看得見摸得着的素材,容易上手。進,可攻,退,可守。不多解釋。

把內容拉得離我們自己的生活近一點兒,完全是爲了把自己熟悉的東西展現出來,不至於自己都覺得,一篇只有幾百個字的文章裏,囉裏八嗦的哪哪都不對。

只有在自己熟悉的領域裏寫字,才能如魚得水,揮灑自如。這就是在創作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採風”的道理。信手拈來,總比現學現賣來得快意一些。

儘量把話說得讓絕大部份人接受,這點說起來容易,做到極致很難。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如果不在一個頻道上,雙方會很累。簡單明瞭、人味十足的“人話”,會讓溝通全程無障礙。

如果你的文章讓受衆晦澀難懂,即使是被某一類人奉爲經典,也不認爲就是好文章。

把人話說得好的人,寫的東西不一定成爲人們口口相傳中的經典,但一定會成爲讓人念念不忘的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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