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穿軍服就是尋釁滋事

最近兩位大媽火了,一位穿着大鵝軍服在地鐵滋事,真以爲自己穿上大鵝皮就成了戰鬥民族了。多次毆打一小夥子,小夥子一直忍氣吞聲,沒和她計較,女鵝粉被捕快拘留10天,罰款500元。

另一位大媽更離譜,身着網購的八嘎軍服和同伴飯場打鬧,引起公憤,此女被拘留5天。

應當立法,禁止私穿軍服進入公共場所,違者按滋事處理。有的老年人可能當過一兩年兵,也穿着過去舊版軍服招搖過市,好像別人都欠着他一樣,讓人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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