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類型:所有法律合同關係通常可分爲總價合同和成本補償合同兩大類,此外還有第三種常用的混合類型,即工料合同。
一、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此類合同爲既定產品、服務或成果的採購設定一個總價。這種合同應在已明確定義需求,且不會出現重大範圍變更的情況下使用。
固定總價合同(FFP)
固定總價合同是最常用的合同類型。大多數買方都喜歡這種合同,因爲貨物採購的價格在一開始就已確定,並且不允許改變(除非工作範圍發生變更)。
特徵:總價包死
支付:完工時支付或分階段支付
適用於邊界清晰,設計完整的中小型項目
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
這種總價合同爲買方和賣方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允許一定的績效偏離,並對實現既定目標給予相關的財務獎勵(通常取決與賣方的成本、進度或技術績效)。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會設置價格上限,高於此價格上限的全部成本將由賣方承擔。
特徵:需要甲乙雙方事先確定:
(1)目標成本
(2)目標利潤 (費用)
(3)最高限價 (封頂價/天花板價格):最高限價是甲方可以支付的最高合同價。
(4)分成比例
計算公式:
總付款 = 實際成本 + 目標利潤 - (實際成本 - 目標成本) × 賣方分成比例
例題:
預算成本300萬,費用100萬,天花板價格450萬,如成本超支或節約,按80:20分擔或分享。如果實際成本400萬,甲方應給乙方結算多少合同款?
400 + 100 - (400 - 300) × 20% = 480 (萬)
因爲480 > 450,所以甲方只付450合同款。
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FPEPA)
這種合同適用於兩種情況:賣方履約期將跨越紀念幾年時間,或將以不同貨幣支付價款。它是總價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合同中包含了特殊條款,允許根據條件變化,如通貨膨脹、某些特殊產品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確定的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最終調整。
如果賣方的履約期較長(數年),對外部條件變化(如通貨膨脹、材料價格波動等)無法準確預測,建議使用本合同類型。它有利於買賣方之間維持多種長期關係。
經濟價格調整EPA的規則條款應事先確定。FP-EPA合同保護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免受外界不可控制情況的影響。
二、成本補償合同
成本補償合同:向賣方支付爲完成工作而發生的全部合法實際成本 (可報銷成本),外加一筆費用作爲賣方的利潤。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範圍預計會在合同執行期間發生重大變更。
成本加固定費用(CPFF)
爲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該費用以項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計列。除非項目範圍發生變更,否則費用金額維持不變。
特徵:
一般用於項目開始前無法判斷項目能否成功,更無法估算項目的成本,項目進行到一定程度才能判斷項目是否可以成功,比如創新研發類項目。
例題:
合同規定,成本實報實銷,完工後另支付乙方100萬費用。如最終成本300萬,甲方需支付乙方多少合同款?
解答:300 + 100 = 400 (萬)
成本加激勵費用(CPIF)
爲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並在賣方達到合同規定的績效目標時,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終成本低於或者高於原始估算成本,則買方和賣方需要根據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攤比例來分享節約部分或分擔超支部分。例如,基於賣方的實際成本,按照80/20的比例分擔(分享)超過(低於)目標成本的部分。
特徵:
成本按預算控制另加約定費用,如成本超支或節約,按約定的比例分擔或分享。
例題:
成本預算300萬,約定費用100萬,成本超支或節約,按80:20分擔或分享。如最終成本400萬,甲方應結算合同款?
400 + 100 - (400-300)× 20% )= 480(萬)
成本加獎勵費(CPAF)
爲賣方報銷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賣方滿足合同規定的、某些籠統主觀的績效標準的情況下,才向賣方支付大部分費用。獎勵費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並且通常不允許申訴。
合同規定:成本實名報銷,完工後甲方根據績效決定獎勵乙方的數額。甲方報銷一切合法成本。獎勵數額完全由甲方主觀判斷決定,一般不允許申訴。
總結:成本加激勵費和成本加獎勵費的本質區別在於成本加激勵費是事先在合同里約定了激勵規則(有計算公式),甲乙雙方都可以獨立計算出來激勵的金額;而成本加獎勵費合同獎勵的部分是靠甲方評價乙方表現後決定的,沒有公式,乙方事先無法算出來會得到多少獎勵,事後也沒法討價還價。需要注意的是激勵費激勵的依據不一定是節省的成本,有時是根據提前的工期、提升的質量等。
三、工料合同
工料合同:又稱(時間和手段合同),是兼具成本補償合同和總價合同特點的混合型合同。這種合同往往適用於:在無法快速編制出準確的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擴充人員、聘用專家或尋求外部支持。
特徵:
買方按賣方實際消耗的人工時支付工時費;
賣方提供材料,買方支付材料費;
買方和賣方預先確定了單位人力或材料費率(包含賣方稅費及利潤)
適合小項目,無法很快編寫出準確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使用。
四、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