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必須比恨更強大——讀《夜鶯》有感



克里斯汀漢娜的《夜鶯》,故事情節似乎很簡單,因爲戰爭,叛逆的妹妹和逆來順受的姐姐都不顧生命危險加入到二戰反納粹戰爭中去。雖然這些是“無法選擇的選擇”,可正如小說開始所說:我們在愛情中明白了自己想成爲什麼樣的人,但是在戰爭中發現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如果沒有戰爭,姐姐薇安妮永遠是個膽小懦弱,極度缺乏安全感的柔弱女子。可是在德國人殘殺她身邊的猶太人時,她義無反顧救下了十九個猶太兒童。

因被徵用她房子的德國納粹強姦,她懷孕了。二戰結束,面對回來的丈夫,她想隱瞞,“吻我,讓我遺忘。”可是,丈夫安託萬卻心知肚明,他說:這個孩子將是我們新的開始。我們需要的不是遺忘,是銘記。

讀到這裏,我無端佩服薇安妮從未想過不留這個孩子的勇氣,更是欽佩安託萬的胸懷,不,包容一切,容忍一切,源於愛。

薇安妮一直對兒子保留着這個祕密,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父親竟然不是一直愛他直至逝世的安託萬。

傷口會痊癒,愛也能長久。

也許這就是人性深處最偉大的愛,對生命最大的尊重。

可是有些愛總是不合時宜,隱忍着不說,卻是深愛的另一種方式。

漂亮叛逆的伊莎貝爾,不甘於法國在二戰中的投降,冒死加入了反納粹戰爭,她纖弱的軀體蘊藏了堅韌的力量,以夜鶯爲代號,翻越比利牛斯山,挽救了超過一百七十個外國飛行員的生命。

她與蓋坦相愛,卻因爲兩人都爲戰爭效力,從不敢說。不知道明天在哪兒的男人,更不敢對深愛的女人說愛。

真愛無法掩飾,所以,在戰爭結束時,因爲在集中營遭受非人折磨,一向漂亮的她沒有了頭髮,沒有了眉毛,掉了牙,脫落了指甲,可是蓋坦說:你和我記憶中一樣美麗。

她有多頹廢多病態都不重要,他愛她,她也愛他。

伊莎貝爾死了,蓋坦活了下來。多年以後,他給女兒取名:伊莎貝爾。

正如薇安妮所說:她漂亮的讓人不敢直視的妹妹,不是爲了跟隨某個男人,而且跟隨自己的信仰做着一些重要的事。

姐姐薇安妮,和剛開始住在她家的德國人貝克,那個溫文爾雅善良的軍人,產生了微妙的感情。甚至在薇安妮爲了救妹妹,姐妹一起殺死他的時候,我心裏有些遺憾,我甚至盼着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雖然我也知道這是多麼荒謬。

僅有愛情還不夠,特別是某些特殊的年代,特殊的身份。

《夜鶯》告訴我們,愛必須比恨更強大,傷口會痊癒,愛也能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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