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容忍與自由》片段

1、我到今天還是一個無神論者,我不信有一個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靈魂不朽的說法。但我的無神論與共產黨的無神論有一點根本的不同。我能夠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夠容忍一切誠心信仰宗教的人。

我自己總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絕大多數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這雅量,能容忍我的無神論,能容忍我這個不信神也不信靈魂不滅的人,能容忍我在國內和國外自由發表我的無神論的思想,從沒有人因此用石頭擲我,把我關在監獄裏,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燒死。我在這個世界裏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與自由。我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對我的容忍度量是可愛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總覺得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誠心地諒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誠心地容忍並且敬重—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2、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得、最稀有的態度。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爲。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個宗教團體總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錯的,必定是異端,邪教。一個政治團體總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張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見解必定是錯的,必定是敵人。

一切對異端的迫害,一切對“異己”的摧殘,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論的被壓迫,都由於這一點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心理。因爲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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