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上的惨案》,侦探小说什么地方吸引你?

昨夜,做噩梦了。罪魁祸首应该是昨天读的那本《尼罗河上的惨案》。天生胆小的我对侦探类小说看得不多,思维没得到锻炼,人笨笨的也是没办法的事。

小说和电影相比,优势在哪里呢?大多数情况,观众看过电影,迫切想找到书来读一读。从字里行间去找出蛛丝马迹,无疑会给读者带来心灵上的愉悦,带来一种成就感。侦探小说吸引人的地方大概正是事件的扑朔迷离。读者可以跟从文字去过一把侦探瘾。

侦探小说的作者都是制造迷雾的高手,他们会在死者周围布下种种不和谐音符,以期引起读者误会。

忽然,她尖声喊了出来:“我太可怕了,太讨厌了!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禽兽。我想撕破她的衣服,踩在她那张可爱、傲慢、自信的脸上。我是一只妒火中烧的猫——但我就是这么感觉的。她那么成功、沉稳、自信!”

“我就是恨她!我从来没有这么恨过一个初次见面的人。”

他不由得微微一颤。女孩眼中流露出的痛苦让他讶异而伤感。

“不喝。”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太没礼貌了,又补充道,“我不喝,谢谢。”

当然,如果你是读者,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作者通常在开篇已经埋下嫌疑人的线索,那一丝谜一样的困扰正是后面解开问题的关键所在。作者制造种种情况来掩饰,让你逐渐忽略掉这种感觉,然后在谜题揭开的时候,突然想起。

侦探小说读得太少,不敢妄加评论。作者步步为营,奉献给读者一个精彩的结局。读者在迷雾中苦苦探索,合上书后感叹:“原来如此。”这就是最好的侦探小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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