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了 他沒聽明白 誰的責任?——職場小事系列之一

        某日講“職場透視”課,舉例時遇着一個傳話責任在誰的問題,覺得有一定普遍性,就寫了本篇短文。

        場景:經理告訴員工小張:“請下午3:00前告訴小李做……”,小張去告訴小李後,覺得小李應該明白,因爲任務挺簡單的,就回去了。結果小李理解錯了、把事情做錯了,經理責怪。到底小張有沒有責任呢?

        這是職場新人可能遇到的普遍問題之一。有些學員覺得“小張說了,小李沒聽明白,小張沒責任”。其實,從任務角度看,經理讓小張傳話,小張負有把話傳明白的責任,要達到小李聽明白,任務纔算完成。聽明白的最明顯標誌莫過於小李重複一下任務,小張認爲與經理說的一致。案例中,小張說了,但小李沒真正明白,故小張負有一定責任。

        職場中的一大規矩是下級向上承諾完成任務,並按質量標準完成。上述案例中,拋開經理和小李的責任不說,單說小張,至少有如下責任: 1、認爲小李應該明白,就回去了,而不是求證一下小李是否明白了 2、回去應向經理彙報結果,甚至有時有必要彙報過程,這樣經理就知道是否有必要說得更明白。

         有時部下認爲經理安排的工作不太重要,就不去求證和彙報了,往往會有問題(經理也有責任,不在此處討論了)。限於站的角度和資訊的不足,下屬經常會難以完全明白上級的意圖。其實作爲很職業的人而言,明白不明白意圖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一定要完成任務並覆命,保證任務完成的成效纔是唯一目標。這也就是通常說的執行能力,強的人一定會在職場上收益較大、機會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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