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說手機月租費的官司應該堅決打到底

  樹大招風風撼樹,人爲名高名喪人。
  樹大招風,這是如今中國移動的寫照:某些“一貫正確”的媒體不時地拿移動開刀、遇到手機涉黃就推出移動來當替罪羊、很多專家喜歡通過抹黑移動來博取聲望、而不少律師正在通過跟移動打官司來博出名。
  這不,最近就有一個案例。
  今年,某律師起訴移動全球通收取月租費非法,打了大半年官司,折騰得當地移動實在不堪其煩,給其1000元打發了事。而該律師可能也自知自己此舉純屬無理取鬧,根本不可能打贏,所以也就接受了庭外和解。
  也許,當地移動本想息事寧人,但卻事與願違,因爲此事被該律師和某些媒體炒作成了“這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國內壟斷企業被訴壟斷的案件中,原告獲取補償的首例案件”。這類宣傳帶給移動相當大的負面影響,更體現了中國移動的軟弱可欺。
  我有時候感嘆,什麼時候移動軟弱到了如此程度?
  我認爲,當地移動本應該將該官司堅決打到底。理由很簡單,這件事情100%移動有理,庭外和解實質是姑息縱容:
  1、從2005年開始,國家對移動資費採取上限管理,運營商擁有自主定價權
  自從1987年推出首個移動通信網絡以來,移動通信的資費管制已經經歷了多次重大變革。1987-1993年,移動資費完全政府定價;1994-2000年,新成立的聯通被賦予一定的資費自主權,而移動依然被綁着雙手。2001年之後,國家開始放鬆了資費管制,各類套餐相繼推出,但名義上資費管制依然嚴格。
  2005年9月,信產部和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調整部分電信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在該通知中,正式確認移動通信資費實行資費上限管理,資費上限標準暫按現行資費標準執行。也就是說,從2005年10月1日開始,移動運營商就完全可以自主定價,只要這個價格沒有超過標準單價。
  
  2、二部制費率模式被全世界運營商所採用,且在各行各業普遍使用
  目前,移動運營商的套餐定價模式就跟出租車費一樣,是一種典型的“二部制費率”,即收取一個固定的費用,其後部分按使用量計費。
  目前,全世界基本上所有運營商都採取了“二部制費率”模式。對於那些質疑月租費的律師、專家和記者們,我想問一下:世界上哪個運營商不是這樣收費的?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什麼時候出現過這樣的運營商?
  仔細看看身邊的各行各業,無論是公交卡、理髮店、洗衣店、健身房等,基本都在採取這樣的一種費率模式。爲何這種模式到了移動運營商這裏,就變成“非法”的了?
  
  3、目前可供選擇的資費套餐衆多,消費者擁有充分的選擇權
  移動早在2000年就已經推出無月費的神州行,而這些年爲各消費層次的用戶提供了各種各樣可以自由選擇的套餐,大量用戶一個月手機費不足20元,50%的用戶消費也在50元以下。
  打個比方,要是有人買了公交月票,然後起訴公交公司收取公交月費,大家一定認爲很無聊和荒唐。但是,對於手機月租費問題上,很多人卻表現出了顯著的“雙重標準”,置一些顯著的道理而不顧。我想,背後的原因無非就是某些心理在作怪。
  
  結束語
  有些問題,註定無法迴避,比如樹大招風。
  中國移動是個巨無霸企業,確實應該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勇於承擔社會責任。但是這並意味着中國移動就應該隨便被人扣上屎盆子、隨意替權力機關背黑鍋,有些原則,還是應該堅持。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要講些道理的,是非黑白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面對那些“一貫正確”兼“大義凜然”、剪切手法超級高明、混淆概念爐火純青、只要孝敬就徹底無事的媒體,移動目前確實無比被動,因爲別人掌握者話語權,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行使媒體暴力,雖然這些媒體將會因此逐漸失去公信力。
  但,這並不代表移動應該任人宰割。面對無端指責,還是應該堅決澄清事實。面對無理取鬧的官司,還是應該堅決打到底。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這,不該是移動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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