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雞站的商業原因

小小一隻肉雞,早已經從普通的商品經營變成效益化的部件“精營”。任何一個環節的斷裂,都意味着規模化生產的邊際效益銳減。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農場主此刻正和中國輪胎生產商們一樣百爪撓心,畢竟中國市場是美國雞副件從零收益到高收益的關鍵市場。

依據吃雞的喜好,民族性的消費飲食觀正成就着一條國際化的消費鏈——比如,今年前6個月,我國89%的進口肉雞來自美國,僅去年我國進口美國的雞肉達8.5億美元,其中主要是雞翅與雞爪。如果不是上月商務部發起對美國向中國出口肉雞的審查,人們並不能真切的看到美國雞在中國市場的鴻泥爪印。

當然,此前早有內行的人爆料過中國市場上的雞爪多半是“走私”而來——華人美食之“鳳爪”、“抓錢爪”不過是異國他鄉無人問津的“下水”和飼料而已。能讓美國雞如此方便進入到中國人餐桌的是主要原因是:1999年中美簽訂《農產品合作協議》,規定只有美國農業部批准的美國凍肉和家禽產品纔可以被允許鮮銷至中國市場。其他國家的產品只能以熟食方式進入國內市場,且要在指定的加工廠進行加工。

靠着加工方便的雞胸獲得發達市場的高額利潤的美國雞生產商們,不僅佔據着玉米等飼料便宜的優勢,更可以將美國雞分部件送往中國“發財”。可以說雞的國際化銷路,讓一隻肉雞賣出比整雞多3-5倍的價格成爲市場常態。然而好日子正一去不復返了。

 

 

從中美貿易總額來看,雞肉在中美貿易中份額極低,幾乎可忽略不計。從中美農產品貿易看,中國進口美國的肉雞,無論是數量和金額,都遠遠低於進口的美國大豆。2008年進入中國的美國白羽肉雞,價值僅7.77億美元,佔當年中美貿易總額的0.23%。

 

但是這場肉雞的戰爭早在今年3月就已經埋下伏筆:3月10日,美國參議院正式通過涉及限制進口中國禽肉產品的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第727條款,這一條款等於關閉了中國禽肉產品出口到美國市場的大門。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