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邏輯學]邏輯學的基本原理——條件論證

條件論證,有時又稱爲假言論證,是一個包含“如果......那麼......”結構的論證。它反映了我們思維的習慣性。例如,“如果努力工作,那麼你最終將實現你的目標”,或者“如果週四天氣很好,我們就去露營”。在這個論證中,大腦先設定好一定的條件,如果達到這個條件,就會有確定的結論出現。讓我們用符號來仔細研究一下這個重要的論證形式。

 A->B,A,所以B

我們的論證從條件命題A->B開始(如果A,那麼B)。條件命題,像一個聯言命題和一個選言命題,是個真正的複合命題。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A是一個命題(“如果公牛隊贏得比賽”),B也是一個命題(“他們將參加季後賽”)。這裏,前一個命題被稱爲“前件”,後一個命題被稱爲“後件”。“A->B”是論證的大前提;“A”是論證的小前提;“所以B”很明顯是論證的結論。

條件論證的要點是大前提A->B告訴我們如果A(無論它是什麼)成立,那麼B也必然成立。此時,我們不能確定知道實際情況會是什麼。小前提A,告訴我們大前提中的條件可以滿足,然後結論B就隨之出現。這是一個有效論證,意味着如果前提成立,則結論必然成立。這是有效論證中的必然結果:真實前提帶來真實結論。

但是爲了保證條件論證的有效性,我們必須徹底理解大前提A->B在告訴我們什麼。這是說A和B之間一定要有必然聯繫。換句話說,如果A實現,則B必然能實現。

很顯然,從嚴格的邏輯學角度考慮,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用的大部分條件論證並不是那麼嚴謹。想一下以前所用的一個例子:“如果週四天氣晴朗,我們就去露營。”如果我們再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在這個論證中,前提(週四晴朗)和結論(去露營)之間是沒有必然聯繫的。或許週四的天氣很晴朗,但是由於一些之前沒有預料到的原因,可能還是沒有去露營。

注:如果A與B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則A的實現必然導致B的實現。反之,就會出現上面例子的不嚴謹情況,因爲“週四晴朗”與“去露營”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即使週四下大雨,我們依然可以去露營。這是A爲假,B爲真,所以A->B爲真。依照我們在生活中的使用習慣,A爲假,B爲假,A->B爲真和A爲真,B爲真,A->B爲真是很容理解的。如果週四下大雨,我們就沒有去露營,這是很正常的。同理,週四很晴朗,我們去露營,也很正常。不符合日常思維習慣的是:A爲假,B爲真,A->B爲真。例如:“如果我當選總統,一定會減少賦稅”。假設A不成立,即我們有當選總統。但是被選爲總統的人依然實行了減稅,即B成立,則A->B依然成立。因爲“我當選總統”與“減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再比如:命題A爲“x是集合A的元素”,命題B爲“x是集合B的元素”,則A->B有“如果x是集合A的元素,那麼x是集合B的元素”,命題A與命題B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所以即使x不是集合A的元素而是集合B的元素,這個論證依然成立。即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

 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麼他一定在移動。路易斯確實在跑步。所以,路易斯在移動。

我們可以看到,前提和結論之間有必然的緊密聯繫(因果)。同一時刻,路易斯在跑步但卻沒有移動是不可能的,所以這個結論是必然成立的

條件論證還有另外一種有效方式,用符號表示如下:

 A->B,-B,所以-A

大前提設定條件:“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麼他一定在移動。”小前提是:“路易斯沒有移動。”結論:“所以他沒有跑步。”這個論證的邏輯是:由於跑步一定會帶來移動(只跑步不移動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個人沒有移動,顯然的,他一定沒有跑步。

儘管我們舉了很多條件論證的例子,但在現實生活中,嚴格邏輯學意義上的條件論證真很少。在我們的論證中,鮮有在前提和結論之間存在必然聯繫的情況。這樣造成的結果是,即使前提實現,我們也不一定能得到論證中的結論。但這並不意味着條件論證是沒有意義的,即使它看起來並不總是帶來必然的結果。在我們大量使用的條件論證中,結論只是衆多可能性中的一個。我們的目標是儘可能嚴謹地建立我們的論證,保證結論出現的最大可能性。

設想一下,如果一個朋友對你說:“如果我中了六合彩,我將把全部獎金捐獻給慈善機構。”聽到這種話,你肯定不會認爲他將立刻把此善舉付諸行動,你懷疑的依據在於“如果”,這個前提成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實即使這個前提真的實現了,你的朋友真的會如自己所說,把得到的所有財富全部捐獻給慈善機構嗎?

在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不是必然的條件論證中,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越緊密,結論成立的可能性就越大。讓我們回到前文曾用過的例子:

“如果公牛隊獲勝,他們講進入季後賽。”

首先我們假設這是真實情況的表述。根據目前的成績,如果公牛隊獲勝,他們將進入季後賽。然而,前提(贏得比賽)和結論(進入季後賽)之間的聯繫也不是必然的。比如說,公牛隊贏了比賽,但由於球員罷工,季後賽取消。實際上,罷工看起來可能性不大,所以考慮到所有因素,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還是很牢固的。如果公牛隊取得勝利,得出它們將進入季後賽的結論是可靠地。

條件論證的可靠與否取決於你對論證中前提與結論的瞭解程度及它們的聯繫方式。如果論證的因果關係十分脆弱,就此下結論就是草率的。注意,條件論證是具有前瞻性的,可靠的語言來自於對過去事實的積累。你說:“只要路易斯叔叔到了鎮上,他就要去肯德基喫晚餐。”這是個合理的預測,因爲你知道,在過去的15年中,只要他回到鎮上,他就一定會去那喫晚餐。

注:因爲日常生活中條件論證的非嚴謹性,爲了更好的在嚴謹的邏輯學中得到統一,在理解上會出現困難。這原因命題A與命題B的必然聯繫,聯繫越緊密越好理解。對條件論證的理解可以考慮使用“承諾”。A->B表示的A如果成立,則承諾B也成立。這僅僅是一種承諾,既然是承諾就不一定能實現,承諾的可靠性依賴因果關係。例如:“我承諾 如果公牛隊獲勝,則他們將進入季後賽”。“我承諾 如果x屬於集合A,那麼x也屬於集合B”,如果x不屬於集合A,但屬於集合B,這個承諾也是成立的。命題A是因,命題B是果,我們關注的是這個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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