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導:依戀——因爲有你,我愛上這個世界
依戀的形成和特點
6個月左右的時候,出現陌生人焦慮,認生、害怕,如果只認媽媽,就是對媽媽產生了依戀。
依戀具有特徵性和指向性,比如只對媽媽或爸爸產生依戀,其他人是陌生的、危險的,指向某個人,在心理上的紐帶特別牢。
依戀與抱持的區別
抱持是誰抱都可以;依戀是隻有某個人(比如媽媽)可以,其他人不行。
抱持失敗,是墜落感、自體崩潰、活不下去、充滿被迫害的感覺和恐懼;依戀失敗,感受的是喪失和孤獨、缺乏聯結。
抱持發生在肢體接觸,在真的擁抱中產生,在抱持的象徵性延伸中,也需要這種被擁抱的力量感;依戀更多發生在接觸中眼神、聲音等種種流露出的親近感覺,超越空間距離。
被抱持是被動的,依戀是主動選擇的過程。
抱持出現得早,依戀出現得晚。
依戀的四種類型
在對12個月大的嬰兒及其父母的實驗中,系統地安排分裂和重聚,觀察母親離開一會再回來嬰兒的反應,可以觀察到不同表現,再結合日常的親子互動,可以發現四種依戀模式:
1、安全型依戀:嬰兒在母親離去和返回時有依戀表現,被抱一會後可以自己玩,父母給與了足夠的安全感。這樣的嬰兒長大後,無論你需要個人空間還是親近時,他/她都可以給你,能安撫自己的情緒,給人空間,會真心原諒你的生氣,包容、諒解、易相處、尊重愛人。
2、迴避型/疏離型依戀:母親離去和回來,嬰兒都無反應,不表露焦慮情緒,不期望母親能長時間相伴,這跟平時的相處經驗相關,父母沒有給到足夠的照料。這類嬰兒成年後親密關係比較冷漠,但內心需要愛情,只是不知該怎樣去愛,虛假的自尊心,認爲人都不可靠,不瞭解自己和別人的內心情緒,發展親密關係有困難。
3、焦慮型/恐懼型依戀:母親離去時哭喊發脾氣,回來後要打母親,很久才能平靜下來,邊玩邊看着母親。此類孩子的父母給與的看護和安撫不穩定。這類成年後在親密關係中很緊張,要不斷給他親密感,怕被拋棄,不斷去抓,害怕失去,害怕孤獨。
4、紊亂型/矛盾型依戀:母親離去時表現慌亂,回來時也不知道怎麼辦,愛恨交織。這類孩子的養育者可能暴躁、抑鬱,讓孩子害怕,可能存在家暴和虐待,吸收了很多暴躁恐懼的情緒,因此既想靠近,卻又很恐懼。在成長的過程中很脆弱,很難和其他人建立起親密關係。
依戀模式是終身可塑可改變的,早年依戀關係會影響成人依戀關係的模式,但並不是決定性地影響一生。每個人都帶着自己的遺憾和缺失慢慢成長,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地修復並獲得新的體驗。辨識出自己的依戀模式是哪種,同時開始去觸碰和連接情感的迴路,轉化它、修復它。
二、延展:依戀模式的定義和成因
1.依戀模式的定義和分類
依戀模式是人們如何感知人際距離和情感親疏的方式和風格,同時它是:
溝通自己的情緒和需求的方式
接受和理解他人情感和需要的方式
迴應人際衝突的方式
總的來說,依戀模式的影響在於:
影響對自身存在的感知(自己的需要是不是滿足、自己是不是有價值等等)
影響一個人對他人和關係的期待,影響其人際關係
四種依戀模式分別處於“對親密度的需要”與“對被拋棄的恐懼與焦慮”的兩個維度形成的四象限中
雖然說抱持和依戀是不同的,我們可以依戀那些不抱持我們的人,也可以被那些我們不依戀的人抱持。但是養育者的抱持對於建立安全的依戀模式至關重要,如果是依戀不抱持我們的人,估計就是一種不安全的依戀了。
安全依戀模式——對自己和他人都有積極的看法,贊同這些表達:
對我來說,跟人有近距離的接觸是比較容易的;
別人依靠我,或者我依靠別人,我會感覺舒適;
我並不擔心別人不接受我,我也不擔心自己一個人待著。
紊亂/矛盾依戀模式——對自己有負性看法,對別人有積極看法,贊同如下表達:
我希望能夠跟他人建立親密情感,但是我發現別人不願意跟我走得近;
我對親密關係是不太舒服的,但有的時候會擔心別人不會像我在意他們那樣在意我。
矛盾型依戀的人希望獲得高度的情感親密,獲得別人的認同和迴應。他們常常害怕自己做錯了什麼傷害到別人,或者別人生氣是因爲自己哪兒不好,常常覺得自己不配獲得別人的愛。這類人很少主動接近那些他們其實渴望接近的人,但是又會變得過於依賴,給對方不可承受的壓力,讓人反而想遠離他們。
懷疑自己作爲一個人的價值,如果別人的迴應不夠,就會擔心自己有什麼問題;
表達情感可能比較激烈,情感經常失調、衝動;
在關係中,焦慮、擔心和壓力比較大,不能容受一些失去聯結的情形;
常常需要從他人那裏獲得肯定,獲得檢驗,求證他們是不是被在乎、是不是有價值
疏離/迴避依戀模式——對自己有較積極看法,對別人有更多消極看法,贊同如下表達:
我對沒有親密情感關係感到舒服;
對我來講,獨立和依靠自己是很重要的;
我喜歡不依賴其他人,也不希望其他任何人依賴我
這類人通常表現:
需要特別高的獨立感;
否認對親密關係的需要;
不喜歡跟人走得太近和在親密關係中的脆弱感
壓抑和隱藏情感
遭到拒絕時,通過遠離拒絕的人處理被拒絕的感受
恐懼型依戀模式——對自己和別人的看法是混亂、不穩定的,這類人通常經歷過喪失或創傷,通常贊同如下的表達:
我其實對跟別人親近是不舒服的
我需要親密關係,但讓我在情感上相信和一老一個人是很困難的
我擔心跟人走得太近會受到傷害
這類人可能會傳遞一些相互矛盾、令人混亂的信息,比如孤獨是說“讓我一個人待著”,“我在忽視你,你不要忽視我!”他們經常有的表現是:
一方面讓人走開,一方面又因爲人走得太遠而不開心(too close,too far)
感覺自己沒有價值,需要不能被滿足,但對方不能滿足自己需要時,又會貶低對方;
不相信別人有好的目的,壓抑和否認自己感受,對錶達愛意和親暱表示不舒服
2.安全依戀模式的建立(不安全的修復)
安全依戀與不安全依戀是如何形成和發展的?
反思功能是指一個人能將另外一個人的心智狀態放在腦中,去抱持住的能力。父母的反思功能是孩子能不能發展出安全依戀關係的重要預測指標。這對於壓力大的或者苦難環境中的人尤爲重要,比如對於貧困地區的孩子,這個指徵性非常強。
一個孩子不安全依戀的形成往往跟養育者在身體上或者情感上不可及有關:
孩子早年喪失了父母或其他養育者;
父母分居、離婚,沒有協商好對孩子的養育責任;
養育者雖然人在,但是在情感上是拒絕的、批判的、嚴苛的;
養育者對於孩子的迴應是不一致、不穩定的:可能因爲父母有嚴重身心疾病、酗酒吸毒或其他混亂的生活方式、或父母本人經歷過一些創傷
養育中對於孩子安全依戀的建立,需要注意:
1、孩子3歲以前,主要撫養人(媽媽)儘量不要離開孩子超過三個月。這個數字來自心理學家的臨牀觀察。3個月以上的分離就會導致創傷。所以,請不要在3歲以前跟孩子長期分離。哪怕不得已短期離開,也需要確保有孩子熟悉的、信賴的第二撫養人在場,比如疼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父母的缺席。
2、陪伴孩子的過程中,儘量保證自己的情緒穩定。這不是說,你做了媽媽就不能發脾氣不能失控了。只要你確保大部分的時候裏自己的狀態都是穩定的、可控的,給孩子的迴應是敏感的、有愛的,就足夠了。
3、多關注孩子的情緒狀態,學會共情。要做到這一點很挑戰,需要父母保持覺察和成長才行。
4、如果孩子3歲以前,你有遺憾,那麼停止內疚,做好自我的修煉,把握現在陪伴孩子的每一天,並準備好迎接孩子人生第二次的心理上的重生:青春期
對於已經成年的人,修復不安全依戀模式,可以在其他客體關係中獲得新的體驗,跟我們昨天講抱持的缺失如何修復是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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