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明星而不知科學家,誰之過?

經常會看到拿明星和科學家做對比,比如地理學家李小文和歌手姚貝娜同期去世,大都是追悼姚貝娜的;再比如前上海交大校長張傑碰到了歌手張傑的粉絲接機,拍了張照調侃“科學家地位提升了”;還有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跟黃曉明楊穎大婚撞期等等。

幾乎所有這些報導都表現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感嘆“科學家不如戲子”,說現在的年輕人都只知道明星,明星一點小事都要霸佔熱搜,而對於有重大貢獻的科學家們卻茫然不知。

我對於這樣的報導和看法是不贊同的,它們的核心邏輯就是:明星受到更多的人關注,所以他們社會地位更高;但這樣是不正確的,所以這個社會或者羣衆錯了(不管是誰,反正有地方錯了)。

首先,明星和科學家本身是不具可比性的。明星這個職業是幹什麼的?拍電視電影、上綜藝,博出名,然後接廣告、接代言等等,明星就是設計出來吸引公衆眼球的,搶流量、拼熱度這就是明星本質行爲,傳播度、知名度就是明星天然追求的東西,也是他們的存在方式。而科學家是如何發揮價值的?做研究,得出新的理論,然後應用到產品設計裏,創造出新的產品改善我們的生活,比如屠呦呦發現青蒿素,用於治療瘧疾,頑疾數百萬人生命。也就是說科學家是通過實際地改造世界來讓我們獲益的,傳播度、知名度是完全不相關的屬性。所以在傳播度上,把明星和科學家拿來比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就跟你拿老鷹去跟蝌蚪比游泳,然後得出老鷹不如蝌蚪強壯一樣離譜。

其次,不知道不代表不尊重。腦白金的廣告在某一段時間天天轟炸,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腦白金的口碑很糟;一些電影票房高但口碑差,同時另一些電影叫好不叫座,這都說明知名度和尊重程度是兩個不相關的屬性。但是在這類事件裏,會有一種暗示:大衆不知道、不關注科學家,就是對科學家不尊重。這在潛意識裏難以察覺,但卻是一種強盜邏輯。就像中國人不會經常對父母說“我愛你”,並不代表我們不愛父母。對科學家的尊重是留在潛意識裏的,而不是時時刻刻都宣傳到媒體裏。就拿屠呦呦和黃曉明夫婦來說,黃曉明要敢是表達一些對屠呦呦的不敬,估計會被網民們噴死。

最後,讓大衆像熟知明星一樣熟知科學家,不可行也無必要。要讓科學家的熟知度提升到明星的水平,就必須要天天報到,但一方面大部分人會看不懂,即使看得懂,也對日常生活無用,大衆幾乎不可能自願地看這些;另一方面內容上也無法保證,科學研究是幾十年的研究纔有一朝的成果,哪裏有那麼多的成果可天天報導?寫日常研究可能會涉及保密信息或者引發知識產權問題。科學家有他們實現價值的途徑,知名度對研究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價值,甚至可能是累贅。一個科學家不可能因爲成了名人就科研技術突飛猛進,連克難關,反而可能因爲身在名利場而分心。我們應該保證的是科學家搞研究、做實驗能夠有好的設施條件,能夠有好的成果評價體系,能有好的交流渠道等等,而不是把目光放到知名度上。

雖然這種對比也顯得不合理,科學家的地位也沒有比明星低,但這種現象並不是完全沒有問題,過度娛樂化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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