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發優勢總是有效麼?很多隱性的前提你需要知道

通常情況下,先發優勢指創新者在他人尚未能夠複製其創新作品或產品之前所享有的實際排他期間。換言之,複製者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成功複製一項創新作品或產品,而在這段時間內,創新者便享有先發優勢——如果創新者能利用這段時間在市場中鎖定其先發優勢或至少讓後來者難以對其產生威脅,這便是最佳的先發優勢。在有些情況下,先發優勢足以激勵人們不斷探索影響深遠的創新,甚至在知識產權法保護缺失的情況下亦如此。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出於思考角度的不同,人們對先發優勢的看法不一。例如,在商業著作中,很多專家在爭論先發者到底處於優勢還是劣勢,有人認爲先發優勢給了企業足夠的時間獲取市場的主導地位,而另一些人則指出,現實中存在着不少領頭羊最終被“快速的後來者”構建起來的市場踢出局的案例。我們並不在此展開這一論題的討論。我們在此處借用先發優勢的概念只是爲了闡明:在反抄襲的法律保護缺失的情況下,創新者有時可在他人未能成功模仿其作品或產品前獲得非常顯著的優勢。

從某種角度講,先發優勢是知識產權法的核心:知識產權法構建的前提便是通過在一定的時間內將複製行爲認定爲非法而設定實際的排他期間。專利法和知識產權法的保護並非永久有效的,任何產品或作品最終都可被複制。法律的目的是爲了設定排他期間,從而通過確保足夠的先發優勢達到激勵創新的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存在着一個有趣的問題:相比法律條款所設置的反抄襲障礙,創新者在這種“天然”(即非法律條款規定的)屏障下能享有多少優勢?換言之,在知識產權法保護缺失的情況下,先發優勢到底有多大?這種優勢是否足以激勵有意義的創新?

軟件產業的先發優勢也許最爲常見。成爲首創者並通過該軟件建立起用戶網絡,從而使用戶可便捷地分享文檔和文件——這對於先發者的產品能起到決定性且持久性的有利影響。這種先發優勢能帶來重要的市場控制力及長期的盈利。我們編寫此書時用的是微軟的文字處理軟件,選用這一軟件的原因並非是因爲它是現在最佳的文字處理軟件,而是因爲我們大家都使用這個軟件(而且其能完全滿足我們的需求)。現在並不存在很多種互相競爭的文字處理軟件,原因之一便是微軟用戶網絡的完善:使用微軟的文字處理軟件,我們可以將文檔發給幾乎任何人使用閱讀。我們構成了微軟文字處理軟件的用戶網絡,這一網絡便於我們分享和交流——也讓比爾·蓋茨賺到盆滿鉢滿。

經濟學家把此類產業(此類產業並不佔多數)的特點稱爲“正面網絡外部性”:因他人使用同一個網絡而積聚起來的利益。這種特性最典型的例子便是電話:一部電話毫無用處,兩部電話連上同一個網絡便開始發揮作用,而網絡中連接着上億的電話便能帶來非常大的利益。在該網絡中,每新增一部電話都能使增加其他電話的價值。而正如我們上文中所闡釋的,先發優勢顯然能在正面網絡外部性缺失的情況下積聚,而在該等外部性存在的情況下,先發優勢便能發揮更大的作用。將消費者鎖定在其不願輕易離開的網絡之中,便能更爲輕而易舉地擊敗市場的後來者,即使這些後來者仿製甚至改進了原有的產品亦難以打入市場。

讓我們回顧一下社交網絡短暫的發展史。也許如今盛行的Facebook以後會敗給後來者Google+。不過,很多人並不願意轉用Google+,因爲他們的朋友圈子都在Facebook上。把具有市場領軍地位的產品擠走並非天方夜譚,即使其存在着網絡外部性——Friendster和Myspace曾紅極一時,但最終被Facebook趕出市場。不過要做到這一點非常困難。當產品存在着正面網絡外部性,先發優勢便非常強有力。

總之,先發優勢不僅在我們所闡述的幾個行業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時也是所有受知識產權保護產業的重要概念。版權法和專利法最本質的作用便是構建先發優勢:知識產權法對市場中的第二名加以約制,從而確保先發者有足夠的時間獲得較大的經濟收益。我們論述的重點是:在知識產權保護缺失或薄弱的情況下,先發優勢依然存在,在有些情況下,先發優勢足以激發有利的創新。在時尚等其他行業,先發優勢在創新的動態過程中起到了推動作用。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