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樂觀竟然也是創新的動力?雖然你不情願面對,但是實情如此

創新的成本有多高?其預期回報又有多高?換言之,人們將創新中所投入的時間和資金與預期的回報做出比較,從而確定其是否投入該項創新。當然,很多創新者的動力是熱愛與興趣。但是,若要維繫持續創新,必須要有足夠的激勵。

我們有更充分的理由相信:便捷複製並不一定與創造力低下掛鉤。

我們首先探討有利的方面。版權法和專利法最本質的作用就是確保創新者的充分利益。其通過確保抄襲者無法瓜分創新者建立的市場提高創新者的預期收益。抑制抄襲可讓創新者獲得更多的利益。這種觀點是被大衆普遍接受的,而且我們也相信,知識產權法確實可以起到這種積極的作用。不過,這種觀點的問題在於:我們着重考慮的應該是創新的回報,而非複製的限制。只要創新的回報足夠高,創造力便會不斷被激發。

這便可引申至非常明顯卻一直被忽視的一點:法律保障並非提高創新回報收益的唯一方法。創新的激勵因素還有其他很多——例如社會準則、稅收抵免和獎勵等。

有些激勵創新的因素比前文中提到的這些更加基本——其並非來源於外界的激勵,而是人類本身的心理態度。我們在探討激發創新熱情的創新成本與利益權衡時,其實探討的並非實際獲得的利益,而是創新者估算的或預期的回報。

我們對創新和知識產權的常見看法是基於創新者的理性而建立的。我們普遍認定,創新者會公開或暗自計算其創新的成本與可能享有的回報。作家可能期待着出版商給他一筆定金,而音樂人則會估算新歌能有多少經濟價值。這種對回報的預期決定了這些創新者將會在其創新中投入多少精力和資金及其創新的方向。然而,大量的經濟學家和心理學家的研究均表明,創新者的此類判斷往往與最後的現實不符——而且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着的。

許多研究表明,人們並不善於預期其未來前景,其預期存在着明顯的樂觀偏差。人們普遍認爲他們能在別人失敗的領域成功,並且認爲自己失敗的可能性很小。就好比幾乎所有的新婚夫婦都相信他們會天長地久,但事實是:離婚率並不低——而且很多人結婚短短几年之後便離婚了。同樣,學生也會高估自己的學業成績,即使在激烈的競爭中也認爲自己可以勝出。

大部分人都認爲自己是技術更佳的司機,認爲自己比別人聰明的就更加普遍了。俳句競賽和美術競賽的實驗證明,藝術創作者的樂觀偏差現象更爲嚴重。所以,樂觀偏差讓很多創新者相信,他們會在其創新作品或產品中獲得很大的回報,而實際回報則並非如此。

爲何這一點對理解創意與複製至關重要?因爲樂觀偏差對創新起到了補助的作用。對其成功前景持強烈信心的創新者會願意投入更多的資金和精力。這種強烈的投入慾望會促成更多創意產品或作品的誕生,如果創新者對其成功機率都有着非常理性的判斷,則其創新的意願會大打折扣,而這種成功機率的判斷中即包含着因複製現象而可能招致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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