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玄:薄明之森》記錄:萬變皆幽玄

《幽玄:薄明之森》

——大西克禮 著

王 向 遠  譯


前面我們提到了幽玄的“價值概念”和“形式概念”。在和歌中,也有對應的“歌心(藝術的主題、內容)”和“詞姿(藝術的外表、形式)”兩種概念。

文治年間,許多歌道行家被召集到京都皇宮內的仙洞御所,就和歌的“至極體”徵求意見。俊成強調的是“幽玄”。元九年間,歌人又被召集了一次,定家則極力主張“有心”。

大西克禮指出,“俊成的「幽玄」”在“他談論幽玄價值的主要意義”時,就已經變成“統一了和歌心詞的完整美學內涵”。而定家的「有心」也不再是一種形式體,而是“價值上的概念”。定家在他寫的《每月抄》中提到了“和歌十體”外的“秀逸體”。這裏的“有心”即可理解爲“秀逸體”。

“這種歌的歌境深遠、用詞巧妙,且餘韻無窮;它的詞意高深、音調流暢、聲韻優美、富有情趣,形象鮮明,引人入勝。”這是定家對“秀逸體”的評價。

可以看到,俊成和定家對和歌“至極體”的見解,都涉及到了“歌心”和“詞姿”的相融。和歌對美的要求和所有藝術形式都一樣,各種因素要不可分割地絕對密切結合。

如果將它們分別以“思想內容”“表達形式”來分析,單純地認爲透過它們的結合,藝術本質內涵便能形成,則實屬“心理派美學的流弊”。

雖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幽玄”在各個時期都被人賦予了不同的定義,但「幽玄」這一美學,在最深處的本質層面上從未改變,人們也從未停止向它尋求的腳步。

不管是重視詞姿等形式概念的時期,還是重視歌心等價值概念的時期,「幽玄」一直是那樣,所謂的「歌心」「詞姿」不過是真正的「幽玄」在個別時機下的客觀化產物。

俊成的「幽玄」是對和歌整體的美學價值內容作出的規範。定家的「有心」(「幽玄」)是爲了強調美感受的主體——“心”的意義。定家將俊成的美學反思,往主觀方向推進了一步。這有點偏向了「物哀」的理解,但若不先朝主觀方向嘗試,或許我們也無法從客觀的角度去理解「幽玄」。

這是事物或概念發展過程中的必然。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