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導向?你的組織形態真的能支持這一目的麼

以結果爲中心的組織設計,指的是該模式下的主要構成單元,能夠直接面對外部市場環境的檢驗,承擔經營責任,交付業績結果。其單元的形式可以是獨立的項目、區域條線、業務條線或業務羣。同時,各單元在很大程度上能做到業務獨立覈算、責權利相匹配,可落實爲一個完全責任主體,即負責人必須能對結果的達成承擔起不可推卸的責任。概言之,以結果爲中心,強調的就是經營主體要能爲結果負責。

事業部制是這一組織設計原則下的代表形式。與矩陣制相比,事業部制沒有太多的資源共享,而是在各事業部的內部就儘量把資源配置完整,形成價值創造的閉環,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當然有可能造成資源重複配置。但反過來看,但凡有資源共享的地方,就會影響到責任邊界,即責任是不完整的。每個人都有責任,恰恰就意味着每個人都沒責任,責任一定會被推諉。從這個意義上,事業部制是以資源的重複配置爲代價,換來了責任主體的明確,使整個事業部被激活。

企業在進行新業務孵化時,最初通常是以矩陣制模式推進的,即從成熟部門抽調人才、資源共享,但一旦有條件就應當儘早轉換成事業部制,這樣也更利於業務孵化的成功。同時,爲減少資源浪費,不少企業會採取一種“不完全事業部制”的做法。例如,在生產端追求規模效應,統一採購、統一生產、統一配送;在品牌端靈活作戰;即該分的分,該合的合。某種意義上,“不完全事業部制”的應用可能還更爲普遍。

不過在現實中,還經常出現一種“假事業部制”的做法,即看似是事業部制,實則是直線職能制的變體,通常有以下兩種表現形式。

其一是在直線層面,例如也進行了總部與區域事業部的劃分,但在實際運行中,區域名爲事業部,實則只能忠實地落實總部的部署,在人、財、物方面都無法做主,那實際上區域只是一個銷售渠道,或稱辦事處,而不是完全責任主體,不是區域事業部。

其二是在職能層面,對總部的各職能部門進行獨立覈算,事業部化,試圖讓每個部門都成爲利潤中心。這看似是一種組織創新,但實際上並不是一件很難辦到的事。理論上,凡是能由企業內部提供的服務,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採購,只不過成本更高。因此,推行內部市場化要考慮的並不是能不能做到,而是有沒有必要。

尤其在稻盛和夫的界定下,阿米巴更接近一種管理行爲,而不是一種組織設計;它強調的是各環節的人效提升,藉此把成本降下來,把企業整體的競爭力提上去;它奉行的是能力主義,而不是結果導向;因此在薪酬問題上,採取的也是統一的能力工資體系,而不是事業部制,更不是以包代管。這也是稻盛先生反覆強調“阿米巴不相信績效主義”的原因。

實際上,阿米巴應當被看作對直線職能制的一種優化,而不是一種新的事業部制,這剛好是許多中國企業容易搞錯的地方。不應把每個部門都視爲利潤中心,那恰恰失去了組織起來的意義。更何況,賺出來的才叫利潤,省下來的都應該算成本。

事業部制是一種面向市場、承擔責任、對結果負責的組織模式設計。儘管可以從不同維度對事業部制的類型進行劃分,例如客戶、技術、產業等維度,但從管理屬性上,只有區域事業部與產品事業部兩種。

產品事業部制涉及的是多品牌運營。實際上,最早由通用汽車公司前總裁斯隆先生髮明的事業部制,所處理的就是多個汽車品牌之間協同管理的問題,因此,早期的事業部制指的就是多產品事業部。但在現實中,區域事業部制也被廣泛應用。區域事業部可以承接多款產品、多個品牌的區域化管理,也可以只面向單一品牌,但只要各區域的市場屬性不同,例如顧客需求不同、競爭態勢不同,區域事業部制的威力就能顯現出來,更利於貼近市場實情作戰,也能把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起來。

對事業部制的管理,經常被誤解爲只要做好放權就夠了。倘若那樣的話,集團與子公司間只維繫投資關係,做好資本管理就夠了。但在多數情況下,事業部制的管理難點不在於“分的邏輯”,而在於“合的邏輯”,考驗的不僅是前線作戰部隊,更是後臺指揮與調度中心。換言之,事業部制的基本思想是“基於協調控制下的分權管理”。

如斯隆先生所言,事業部制開創了通用汽車的一個新時代,“從此通用汽車幸福地處於絕對分權和絕對集權的兩種極端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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