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讓抄襲變得簡單,但也讓創新變得簡單

19世紀報業的暴漲催生了許多字體發明。印刷工需要在價格便宜、質量低劣的紙張上大量印刷出易讀的報紙。因此,報業需要在這種極端狀況下能被輕易閱讀的字體。Times New Roman就是報紙催生的字體創新潮中的典型例子。之後,隨着平板印刷術越來越完善,易讀的字體能被更精細地印刷出來,這又促成了另一輪字體創新。20世紀70年代,照排技術聲勢漸長,新字體仍有出現,其中有些字體就是依賴能實現較窄字間距的技術產生的。

從80年代到90年代,讀者從紙質報紙轉向屏幕,上述過程又重現了一遍。早期的電腦無法處理細節豐富的字體,因此,很多字體都是用大體塊構成;之後,處理器和內存的限制有所緩解,但屏幕的分辨率依舊很低;當屏幕的分辨率增加後,有越來越多的襯線體開始出現;但科技並沒有就此止步,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配上了更小的屏幕,屏幕可讀性又成了問題。

總體上,科技變革促進了字體的創新。新科技讓字體創作變得更容易。其他創新,如取得了巨大成功的iPhone和安卓手機塑造了人們對字體的愛好。因此,人們用來閱讀內容的設備創新促進了字體的創新。只要這類技術繼續進步,人們就會樂意繼續投資在新字體創作上。可以說,這也是一個意外之幸吧。

不僅如此,很多金融創新,專利也並不適用。發明人也不能用商業祕密法保護需公開發行的證券。因爲實質上,一旦上市申請提交到證券交易委員會,新證券的所有詳細內容都會被公開,保密根本是不可能的。商業祕密法更適用於其他類型的金融投資產品,如定價模型等,但即便對這些產品,分享也比保密更能爲金融公司帶來價值。

爲什麼金融創新產品很少能用到專利權?因爲專利權對獲得市場成功似乎起不到什麼作用。儘管競爭對手很快會抄襲這些創新,通常都是那些雄踞市場主要份額數年的公司發明了這些不受專利權保護的新證券產品。

其中的原因何在?這或許和在創新過程中產生的內部專業知識有關。就像經過招募和訓練,用來施行某種進攻的橄欖球隊一樣——這支球隊因此能比競爭對手更好地實現這種進攻——該創新公司更可能對如何利用這種證券擁有專有的內部專業知識,這將成爲勝過對手的優勢。

也許更深層次的原因和大銀行的市場能力有關。一羣特定的投資界巨頭佔領着組成了“華爾街”的衆多金融市場,這些公司在特定商業領域控制着大量市場份額,他們的客戶“粘度”很高。投資銀行是由關係驅動的,許多客戶在許多產品領域都和他們的銀行家建立了長期的聯繫。因此,即便創新產品能被自由抄襲,大銀行也能靠他們對某一商業領域大量市場份額的控制權及長期客戶關係獲得大量回報。

與此一致的是,金融界大部分領域的領先創新產品都是由最大的金融公司發明的,創新和市場份額之間似乎有着緊密的聯繫。儘管要面對抄襲,大公司似乎仍能更好地從創新產品中牟利。因此,當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發明了創新產品時,它和大銀行合作的慾望就無比強烈——大公司能收穫大份額的回報,小公司也能分一杯羹。有時,銀行會樂意將創新產品出售給在該商業領域佔據領導地位的企業。

金融產品創新是一個複雜的話題,但它的主線要相對簡單。我們在金融界看到的許多創新產品都是由市場驅動,而不是知識產權法驅動產生的。這些產品一旦被髮明,就難免會傳播開來。競爭對手的抄襲並不會破壞發明它們的動力,在有些情況下,抄襲還會因創造了更大的市場增加這些產品的價值。在面向客戶的競爭市場中,投資公司的創新是爲了更好地服務客戶,他們的競爭對手模仿這些產品,是爲了保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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