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错中错,人类即将脱胎换骨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25)

生存者:

你认为,我们的生活是生命伦理造就的,我们生存遭遇的苦难与艰辛,也算到生命的头上?这人间的矛盾冲突与罪恶的发生,都是生命惹的祸,你不觉得有些牵强吗?生命仅仅是让我们活着,活着做些什么,这与生命有什么关系?没有生命,我们连做什么的权力都没有,把什么账都算到生命的头上,这应该吗?如果我们选择的是从善如流,生命还是问题吗?比如进入了理想的大同世界,生命还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吗?说人间的是是非非,全由生命而起,这怎么能够服众?

感知者:

你问的这些问题,稍作思考,都不难回答。生命就是一种意识模式,就如同铺设的轨道,我们只能在轨道上运行,能越出轨道运行吗?生命的第一个概念就是独立于客观世界的存在,这个理念让人不得不从整体存在中分离出来,成为自成一体的独立存在。这个“独立存在”需要些什么条件支持?这种存在需要什么?因为其独立,它不与任何其他的存在有本质性关联,所以,这种独立的存在需要自己构成一个世界,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生命真实需要的资源是整个世界。个人造不出一个世界来,他就需要用共同世界的材料来重新在自我意识中构建一个世界。一个独立生命的负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他必须要揹负着一个被自我理解的世界才能生存,否则,任何人将寸步难行。

为了维护自我的独立存在,个人不得不在生命伦理的轨道上运行,所以,个人的行为和个人的命运都没有意外,你不得不为自己而争取一切,这种争取是充满冲突的,与自然存在冲突,与他人存在冲突,在种种冲突中,生命的原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一切存在服从于自我。生存者并不仅是活着这么简单,独立生命的要求是无穷无尽、没有止境的,这些要求就是人的欲望,而满足这些欲望的途径就是私有,“私”是什么?私就是生命存在的本质,就是生命理念的核心。因为生命必须私有,生命无法共同,更无法公有。我们都明白,私是万祸之源,私是万恶之端,当生命无法不私有的时候,人间罪恶就注定层出不穷了。

在生命伦理逻辑中,个人不得不成为维护生命的猛兽,为自我的存在,不得不利用自然和摧毁自然,不得不与他人竞争并战胜他人,不得不用各种手段向存在索取生存资源。不择手段是必要的措施,因为自然存在与我们的生命无关,为了保证生命自我的需要,我们不得不牺牲自然。他人的存在更是如此,他人的存在不但不与我们的自我存在发生根本性关联,他人是自我生命利益的竞争者,他人是显在和潜在的威胁,生命伦理的排他性使得我们不得不将他人作为自我存在的对立面,在许多情况下,自我与他人就是你死我活之争,在生命伦理逻辑中,他人是具有最大危险的存在。

这就清楚了,是生命伦理让我们不得不这样做人,所有人间的罪与恶都从此而生,不得不从此而生,人性从善是我们被生命撕裂关系以后的弥补性要求,我们只能借助人性的理性存在来制约生命伦理的破坏性。事实上,我们人类用尽已有的智慧,也不能解决生命伦理造成的问题,生命已经是我们身上先天性的“癌症”,我们竟无一药可以对症,世上竟无一人得以痊愈,我们人类事实上被生命理念拖入了深渊。

生命理念成了人类的根源性疾病,其病症几乎囊括了人类所有的矛盾和问题,如果我们不脱离生命方式的存在,生命的轨道无疑将把我们载向毁灭。如果我们还对生命理念抱有幻想,以为经过我们的管理、约束和惩诫,生命的人就像可以教育好的孩子一样改正过来,就像宗教信仰所希望的那样,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们会遗憾地发现,生命理念会像遗传病一样流传给每一个人,所有对人性的约束与教化都是徒劳的,因为生命方式不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行为,要杜绝生命理念导致的一切问题,只有放弃生命方式,人类在另一种方式下生活,否则,别无他途。(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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