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3:事实思维

【精时力学习日志】

本训练营:法律思维弯道超车营

今日主题:法律思维3:事实思维

学习日期:2021年3月31日

1、[收获]我学+我思+正反栗子+我行:

——温故——

1.1【我学】核心:一句话概括今天讲了什么?

(1)复习知识应用——权利和义务思维的应用,权利和义务思维与程序思维的关联,对内容和形式这个点的自我检查,

(2)学习方式——回听日志点评视频,预告女神百宝箱课程,设置课程的学习目标。

小组点评,推荐日志。

表达感恩、赞赏。

(3)最后Evah日志做总结,言值+颜值。

why(为什么讲这个):

复习、应用学到的内容,同时关注正确的学习方法,让学习事半功倍。

what(它是什么):

感恩甄艾姐分享以前抱怨真不少,因为对他人有期待才产生抱怨,没有区分权利和义务,现在静下心来想,发现对对方的要求大多数是对方的权利,对方可以选择做。通过感恩减少抱怨,现在应用权利义务思维可以将抱怨减少至30%以下。

感恩丹燕覆盘使用的流程。同时丹燕梳理两节课的知识点:知道是自己的义务后,那就去做好了,如何做呢?应用程序思维来做。

感恩莱茵河的鱼和晓真都反思自己注重内容大于形式,现在有意识地调整。比如晓真开始学穿搭搭配、学做漂亮PPT。

感恩Eavh分享应用昨天的知识,把发给领导的微信消息分行,注重言值和颜值。

感恩小伙伴们展示互评收获,感恩幻雪的提问,崔律说互评不局限于形式,不超过7人,三四个人都可以组织一起互评。

how(具体怎么做):

学过的知识立刻践行,每天至少用一次;

参加小组互评。

【我思】

哈哈,通过刚刚梳理发现在温故内容也是有兼顾到内容和形式(学习方式)。

参加崔律的520晨读后,突然发现什么是高质量的晨读。互评我有在做,但更多的是像以前一样点评,缺少像崔律一样的深刻的反馈,也没有识别出异议、混淆的点,逻辑和知识点方向不能给予更好的点评。

如何能做更有价值的点评呢?反思是多看小伙伴日志,多

看看其他人怎么点评的,以及崔律温故中的点评。

学习力课程中讲到课前制定目标,这次有制定一个目标,不过不够具体可衡量。

【我行】

(1)晚上8:30回听崔律的点评课,列出三条点评方式。

(2)本次课程目标:每天完成打卡,践行知识点每天至少2个。点评日志20篇。

今天的践行:处理学生矛盾

——新知——

1.2【我学】核心:一句话概括今天讲了什么?

崔律先回顾了已知的事实思维,即破解读心术。接着讲了法律裁决看着事实,要以事实为依据。最后讲了生活中更要关注事实,比如把事实思维用在沟通中、情绪管理中、思维中和决策中。

why(为什么讲这个):

应用事实思维帮我更顺畅地沟通,帮我更好地管理情绪,思考更有效,决策更准确。

what(它是什么):

法律中的事实思维:法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所有的判决都会审查证据的真实性,查清事实真相。

在生活中的应用:

①在沟通中的应用—《非暴力沟通》《用事实说话》

沟通四要素——事实、感受、需求、请求

②在情绪(自我管理)方面的应用——《伯恩斯新情绪疗法》

③在思维中的应用——《批判性思维》

④在决策中的应用——《当机立断》

⑤破解读心术——《精时力研习手册》

面对一件事,做出三个以上猜测,至少要有一个中性或者积极正向的。

如果可以验证确认尽可能去验证确认,不能确认的可以逻辑推理和做正向猜测。

how(具体怎么做):

在沟通表达、情绪认知、决策等等行为中,注意寻找事实,区分看法和事实。

【我思】

事实思维强调要重视事实,关注事实,那平时我关注什么呢?

拿沟通和情绪来说,我经常陷于自己的看法中,以偏概全,下定义贴标签。表达中也更多在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发泄情绪

【栗子】

正:周末一天,一整天老公不回电话不回微信,孩子问我“爸爸怎么一直不接电话?”因为学了并行多猜测,我说“有可能工作太忙没看手机,有可能忘带手机,有可能做招标突然要求没收手机。”儿子补充“也有可能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后来每次遇到事情孩子都会给出几种猜测。

反:对学生管理中, 一个班级的学生学习习惯不好的学生比较多,学习自觉性不高,容易形成刻板印象,无意识中认为那个班级都很差。事实是他们班有10个左右学生调皮。这样一想突然觉得平时对待他们的观念要改一改,也要关注到也有学习认真同学的事实。

【我行】

(1)先从沟通表达、情绪中注重事实开始。每天找3个事实。形成事实思维。

学生默写时向写字的黑板看,这是事实,但不一定是作弊。我和他私聊确定他是写完后看黑板检查有没有写对,但是他的行为依然不对,指导他等全部默写完再核对检查。

多问一句,没有下判断孩子在作弊,学生心悦诚服地答应不会写的再订正,以后注意自己的行为。

(2)学习阅读营,提升阅读能力后重读崔律推荐的书籍。列到阅读计划里。

2、[问答]自问自答:

问:如何用学到的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思维和事实思维来看待这份判决书呢?

答:【事实】被告是房屋产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原告已经执行自己的义务,房屋状况等。

【权利&义务】

原告的权利是如期收到房屋并收到房屋的房地产权。

原告的义务是按规定时间付清首付款及尾款。

被告的权利是如期收到购房款。

被告的义务是在11月18日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约定规则)如果没及时办理过户,被告应按原告已付房款的日5/10000支付违约金至实际过户交房之日。

【程序】原告起诉—双方辩论,展示证据—双方确认证据的真实性—查证事实—双方可协商—达成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不服再次上诉,二审—二审审查事实,审查法律及程序—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3、[其他]任何想说的话:

平时回听会在直播间查看课程图片,很喜欢。今天崔律说以后减少发课程PPT,以后可能新知都不再发图片。

感觉有点遗憾,不太方便。不过想着这是崔律不断提升对我的要求,锻炼我学习的主动性,更多的参加瞩目直播,实现更好的学习效果。感恩崔律的小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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