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恥 1. 2. 3. 4. 5.

 

1.

趙文瑄今天上了熱搜,許久不見的他,接受一個媒體採訪。大家才知道,趙文瑄六十了,一個人過著半隱居的生活。

文章的筆法十分「幼稚」,通篇都是「我覺得」、「我認爲」、「我在」,都是「我我我……」。文章在趙文瑄第一人稱的自我描述中開始,以及結束。

爲什麼我用了「幼稚」兩個字,因爲當我閱讀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內心剛開始有點不適。我想,這個編輯怎麼像是把趙文瑄的話未做修飾,直接複製、貼上呢?

看到後來,瞭解趙文瑄的心境和價值觀,一開始的不適轉化爲一種淡淡的羞恥感。

我想談談這份羞恥感。


2.

泰半時間,我在學校教哲學,從幼兒園的孩子,到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到大學生、社會人士,也包括給想要進行哲學教育的老師,給他們做教育培訓。

人成長的過程中,會學到很多「定式」,這些定式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成熟象徵一個人更懂得應對進退,知道怎麼解讀人際之間在口語之外的信號,在明面的規則與潛在的規則之間,遊刃有餘的活著。

這個成長的過程,有時候必須付出一些代價,讓一個人從千年不老的小王子,變成一個飽經風霜,意識到衰老與死亡的凡人。

越小的孩子,對於哲學的問題越是具有天馬行空的想像。

經過社會化洗禮越多的人,變得有點像是賽馬。賽馬在比賽中都會戴上眼罩,眼罩會限制馬的視野,使它們基本只能看見前方一小塊視野,好讓它們不受左右干擾,全力衝刺。

這不就是很多成年人的生活嗎?他們戴著眼罩,白天996,拼命工作,拿到薪水後,用來養家、繳交房租或房貸,疲憊的上了牀,然後繼續996。

問他們:「你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可以說出很多道理,那些道理來自電視節目、公衆號和某些書,通過他們熟練的語言表述能力,呈顯爲字句得體的對白。

孩子的表達沒那麼規整,但是他們的表達很直接,很簡單,就像這篇文章裏的趙文瑄,基本都是「我覺得」、「我認爲」、「我在」,都是「我我我……」。

這個「我」是真誠的我,是沒有保留的我,是直接了當的我,是清澈透明的我。

那些客觀、理性、歸整的表達,都被社會化的套路,削減得像是工廠出來的複製品。

這是成熟嗎?可能是的,但是這是你想要的成熟嗎?還是某些人想要的呢?

以上問題,你的答案是什麼?


3.

我想起我的中學生活。

我中學成績很一般,你說糟糕也可以,我當時對學習沒有什麼興趣,基本不讀書就直接考試,放學跟朋友打籃球,回到家看看日劇和漫畫,隨便寫點作業,日子就過去了。

但在學校,唯一在老師眼裏比較有存在感的事情,就是寫作文。

我會代表學校出去參加作文比賽,除了興趣和天分,還包括我能接受老師們枯燥的訓練。

當時我的寫作就是爲比賽準備的,而比賽主題多是論說文,而論說文有很多套路。這些套路總是能讓我在比賽中得到中上的成績,但始終無法拿到第一。當時的我無法突破自己的困境,因爲我沒有意識到訓練帶給我的優勢與劣勢。

把握套路,可以很快寫出文章,比如一般作文比賽,90分鐘寫出1500是一個比較普遍的標準。一般人做不到這種速度,即使做到也很難保證質量。

熟練的「寫手」,完全可以做到,我當時就是這樣的狀態,善於書寫的搬運工。

可是想要達到頂尖,卻需要突破套路,可是對當時的我來說,我沒有這個意識,我反而會反思該怎麼學到更有效的比賽方式。

幸好上了大學,沒有比賽,又碰到網路文學興起,有更多時間跟空間,開始爲了自己的心情和喜好書寫。我也慢慢的能夠碰觸到自我,然後我才發現,原來用「我」的角度出發去書寫,原來那麼難。

當我們想要表達自我,我們就得放棄「以理服人」的企圖,因爲以理服人很多時候,出發點不是說理,而是「贏過對方」。

這就是爲什麼在伴侶之間爭吵的時候,講道理沒用,因爲一方會感受到另一方的道理完全是以「我對,你錯」爲出發點。這種道理講得再好,都無法改變潛藏的動機。

當我們想要表達自我,我們還要放棄「別人覺得我很幼稚」的羞恥。

訴說自我,之所以會有羞恥感,是成長的代價。想想幼兒園的孩子,他們表達自我毫無羞恥感,當他們說自己長得漂亮也不會心虛。這是因爲他們是傻子嗎?

他們不傻,他們只是相信自己是好的,相信自己的意見會被聽見。

當我們習慣自己一定要有道理,然後纔會被他人接受,我們無形中便把自我表達視爲一件次等的事。


4.

在諮詢中,我發現有很多來談者無法訴說自我。即使他們來尋求諮詢師的幫助之前,他們已經讀了一些心理學方面的文章,甚至他們已經很努力去做自己。但他們還是活得很彆扭,就像做自己這件事很陌生,需要刻意去學。

這不是他們的錯,這是成長的代價,只是有人付出代價換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有人付出代價卻變成韭菜,成爲滿足他人慾望的鮮肉。

就像哲學教授E. Holemstein所言,我們很多時候以爲自己在爲自己做決定,實際上我們的決定依舊是「社會決定的」。

舉個例子,這兩年社會上有很多女權的呼聲,其中一個就是「我的子宮,我作主」。對於女性擁有生育的能力,所以擁有對生育完全的自主權。這樣的說法現在聽來好像極爲政治正確,任何一個理性的人都應該接受。

可實際上,即使是呼聲最強烈的人,她也一定程度上,必須順從社會的力量。

除非她離開這個人際社會,不然這個社會就是有反對的聲音,就是有讓她無法隨心所欲的法令、個體或羣體的不同價值觀等因素。

所有人,包括你我都在這個社會當中,有人接受你的想法,也有人不接受。

表面上,好像確實可以爲自己作主。實際上,並非如此。這就是社會現實,或者說人生的現實。

從表達自我時很坦蕩,到表達自我會不好意思,到已經不知道怎麼表達自我,這個社會教育的代價,又有多少人能避得開,逃得掉。

況且還有人專門賣人設,通過表現出一副很自我的樣子,讓許多人把他們活出自我的希望投射在這個偶像身上。結果實際上,這個偶像不過是另外一羣社會人創造出來賺錢的塑像。

可是這也意味著,人需要一個象徵,去提醒自己「我還是我」,去告訴自己「我可以按照自己意思生活」的希望。


5.

是不是很荒謬呢?我們努力變得成熟,變得社會化,是爲了活得好,結果付出的代價好像比我們以爲能得到的更多。

人一定得活得那麼卑微嗎?

我想了想,我的理性首先告訴我,「不是,我們都有不活得那麼卑微的機會。」

可我接著發現,這種理性的回答只是一種標準答案,多數人都會這麼說,即使他們活得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那我內心直覺的聲音是什麼呢?

呵,我憑什麼要告訴你。

你是誰?

嗯,你知道自己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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