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就是一切 你真的能保守住一個祕密嗎? 心靈感應與深度同頻 珍惜規則和權利規則 你的人格的對立面

人都渴望被看見。

尤其是我做了一些自己認爲對公司很有用,或者是覺得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的時候,都是渴望被看見的。我感覺得最深的就是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我作爲孩子的爸爸,當孩子發現一些自己感興趣的事情,或者是自己做了一件很得意的事情的時候,都會讓爸爸來看看,這就是一種炫耀,就是在告訴自己最親的人:你看,我多棒呀!這個時候父母最佳的選擇,就是看見孩子的炫耀,然後接納孩子的炫耀,讓孩子感覺到被看見。

二種情況是我作爲一個團隊的管理者,團隊的成員做了一些事情的時候,尤其是加班加點完成的時候,自己付出了特殊的努力的時候,作爲領導一定要看到員工的努力、付出或者是無可奈何,甚至是犧牲。這樣,不僅僅是員工被看見,也是在肯定員工的價值。

你真的能保守住一個祕密嗎?

人希望被看到的需求,和自戀一樣,是人的一個根本需求,那任何人可能都無法保守住一個祕密。其實,你現在就可以想想,你心裏有沒有一個祕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我估計大部分人是沒有的(而且我自己就沒有),雖然自己覺得這件事情很隱祕,但自己還是會忍不住告訴一個自己覺得很信得過或者是很親近的人。

當自己看到一個特別驚天動地消息的時候,或者是自己發現了一個特別有哲理的知識的時候,你有沒有衝動想發一個朋友圈,發了之後看朋友圈的頻率就會大增,就想看看有沒有人點贊。這就是希望被看見的需求。而且看朋友圈的這個需求,其實本質上就是自戀的需求。

所以,我覺得被看見的需求,本質上其實也是自戀的需求。

心靈感應與深度同頻

時空是因爲物質而生,而精神是可以超越時空的。對於這句話,我心裏特別想問一個問題:爲什麼精神是可以超越時空的。我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腦海中一直反饋一個信息:這種超越時空的心靈感應,有沒有可能和量子物理學有關?有沒有可能是量子態在宏觀世界的反應?這也許就是我自己的一個胡思亂想,而我從網上查了一下,還真有人往這方面想了,但都是一些權威性不高的文章,而且沒有相應的科學依據。

其實本講最重要的一個結論就是:原始母愛貫注。說的簡單一些就是你要及時迴應孩子被看見的需求。而做的特別好的母親,因爲是全神貫注的關注孩子,所以這個迴應做的是非常好的。但是,隨着孩子慢慢長大,母親不可能一直這麼全神貫注,這個時候,從行爲和思想上,及時迴應孩子被看見的需求,哪怕只是簡單的語言和行爲上的迴應,也會對孩子的成長有很大的幫助。

因爲,只要媽媽能夠及時迴應孩子,孩子至少可以得到一個信息:這個世界是歡迎我的。因爲這個時候,媽媽這個客體,對於孩子來說就是全世界。

全神貫注時,感應就會發生。

作爲一個家長,我自己是很難想象怎麼可能會帶着孩子去超市,最後會把孩子落在超時一整天,自己都沒有反應過來。我作爲一名爸爸,自己對於照看孩子,覺得確實在照看孩子的時候會有很多意外導致孩子磕磕碰碰,這些磕磕碰碰更多是自己一直照看孩子,感覺了累了,想偷個懶,覺得這個時候孩子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玩呢,應該不會有什麼大事。

但往往意外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因爲孩子是好奇的,他們會以你想不到的方式離開你的視野,離開你覺得的安全環境。所以,作爲家長至少應該監視這麼一個原則:在家不要讓孩子離開你的視線,在外不要讓孩子離開你的雙手。(三歲以前的孩子)

珍惜規則和權利規則

我們要把生活和工作區分開,在生活領域和工作領域使用不同的規則,這樣才能讓自己活得更有秩序,或者說是更舒服。

現在社會的一個大趨勢就是生活和工作的邊界越來越不清晰,這也就伴隨着出現了另一個問題,我們對待生活和工作的規則也就不知不覺的產生了混淆。把生活中的珍惜規則用到了工作中,而把工作中的權力規則用到了生活中。

生活中主要是親密關係,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更多的使用珍惜規則,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生活更舒服,關係更和諧。當然用人在關係中表現不好,或者總是破壞關係,權力規則該用了還是要用,但關鍵是你一定要清楚,自己是在用權力規則,還是在用關係規則。

工作中主要是上下級或平級關係,這個時候我們更應該使用權力規則。最好就是什麼事情都是我說了算,或者是上級說了算,或者是大家商量着來更合理的人說了算。在工作關係中,一個更關鍵也是如果你使用了珍惜規則,一定要自己清楚在使用珍惜規則,否則自己被別人傷害都有可能不知道。

你的人格的對立面

對於人的人格,如果你有一個好的方面,就會在潛意識裏種下一個壞的方面。

舉個簡單的例子吧:如果你是一個好人,那在潛意識裏,一定有一個壞的自己存在。而如果這個好人已經好到非常好了,尤其是如果被所有的朋友都說你好,那在你的潛意識裏,你的壞也會非常的強大。初一聽,這個觀點真的非常打動我,因爲我自己就是這麼認爲:如果我一味的對別人好,那我在心裏肯定會有怨言,會讓自己的心裏不平衡,而我覺得正是這種不平衡,導致了潛意識裏那個“壞的自己”越來越強大。

但是,生活中是有反例的,比如《芳華》中的男主人公,那真是做了一輩子的好人呀。雖然結局很讓人唏噓,但他自己確實是沒有因爲自己一直是好人,最後變成壞人呀。

我是徐建航,這是我寫的第200篇文章,歡迎你加入007社羣,七天寫一篇,一起寫七年,七年之後一起去南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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