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饭之间,是闲情,是雅趣

今天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乾隆才子,诗坛盟主袁枚的《随园食单》。

书中讲,猪肉有43种做法,而甲鱼只有6种,鸡分5个部分可吃,而鹿最佳者,只在尾上一道浆......

第一次见有人把吃吃喝喝写得这么细致而又清新脱俗,袁先生大概是个爱吃又会做的人,我只是一个俗人,喜欢吃但是不喜欢做饭。

我从小不喜欢做饭,但我爸与我弟则擅长烹饪,从而我小时候也算是比较有口福尤其是记忆深处那锅兔子肉。

我还记得,我七八岁的时候,家里养了一窝兔子,院子里没地儿安置这些四脚兽,我爸就突发奇想,在我家放置农具的小矮屋上堆了一个大草垛,然后把兔子都放置到了屋顶上,兔子们胆子小,不敢往下跳,就在房顶的草垛上打了洞,安了家。

每天,我和弟弟站在堂屋的门台上,就能看见对面的房顶上,兔子们一家嬉戏,看得久了吧,我就看馋了,这个时候,我爸就会挑一只给我们炖兔子吃(现在想想,过于残阵了),可能那时候年纪小,也可能是我想吃肉的欲望比较强烈,我没有感觉兔兔不能吃,反而吃得很香。

记忆太过久远,我都忘了我爸是怎么做的,可能是因为兔子登高望远,运动量适中,以至于兔肉鲜嫩可口,满口留香。这么多年过去了,老房子都要拆了,兔子一家也早就齐齐整整去投胎了,唯独那浓烈的肉香一直留在了我童年的记忆里,一想起来,我就想流口水。

其实,自从我独立生活后,我也做过一段时间的饭菜,有几道菜做得尚可。

我的大学室友兼好友小鲁同学喜欢我做的胡萝卜炒鸡蛋,胡萝卜切丝放油炒,炒出胡萝卜油,胡萝卜丝炒出,用胡萝卜油炒鸡蛋,蛋熟放入胡萝卜丝,放少许盐,少许糖,出锅。我租房子住的时候,小鲁同学一来,这道菜必不可少,她每次都特别给面儿地把菜吃光,还要用馒头把盘子上的胡萝卜油擦干净,盛这道菜的盘子因此光可鉴人,甚至比我刷得都干净。

我的前同事小文喜欢我做的山药炒肉,我还尝试过“蚂蚁上树”,酸菜鱼,香菇炖鸡等,都还可以。

只是后来走入婚姻的围城,婆婆搬来同住,我就渐渐退出了厨房。我窃以为,厨房是一个人最私密的阵地,我喜欢万物有序,量入为出,婆婆喜欢囤积食量,满满当当有安全感。我不认同,但我可以理解。

我一来因为太懒,做饭全凭兴致,二来我不想因为琐事与婆婆不愉快,就把厨房全权交与婆婆,除了给自己准备中午便当,我也就乐得吃个现成的。婆婆做得各种面饼,堪称一绝。

今日读《随园食单》,“凡物各有先天,如人各有资禀”,深以为然,我这样的,大概也就适合每年做个一两顿饭吧。

也许等我老了,购置个小公寓,自得其乐地迷上做饭,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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