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9聽書筆記:怎樣實現“責權利匹配”?

管理學的“責權利匹配”原則:你每擔起一份責任,就應該獲得一份權力,還應當拿到一份利益。

爲什麼責權利要匹配呢?道理很簡單:權力是用來做決策的,而決策需要信息。越貼近一線、擔責越重的人掌握的信息也越多。給他相應的權力,他才能做出儘可能正確的決策,權力的行使才最有效率。

所以,十一學校確立了三條原則:能給下一級的權力不要留在上一級,能在下一層級組織的活動就不要在上一級,能在上一級處理的麻煩就不佈置給下一級。最終,讓決策發生在信息獲取最充分的地方,“讓聽得見炮聲的人指揮戰鬥”。

十一學校在變革之初就對財權做了切割,不讓有權的人理財,不讓理財的人有權。

你可以看到,作爲戰略高層的校長,只有一項權力,就是審批各預算單位的年度預算。十一學校有200多個預算單位,小到3-4個人的項目組,大到80多人的學科組。校長每年通過看各預算單位準備怎麼花錢,來引導資金投向,落實組織戰略。

比如說,十一學校每年承諾要爲學生做十件事,叫做“十事實辦”。每次教導處報上來這筆預算,幾乎都會被校長退回去。李希貴說:“你沒怎麼花錢,怎麼叫實辦?改善校園環境這句話,貼幾張海報也算,但是沒花錢,怎麼能叫改善呢?”

請注意,這不是在說十一學校有錢。一所公立學校的總預算,是有剛性邊界約束的。李希貴校長這麼做,是爲了讓大家把工作計劃變成預算計劃來思考。道理很簡單,寫工作計劃,寫得再漂亮,不落地也沒有用。而變成了制定預算計劃,大家就得仔細斟酌了,真金白銀花在什麼地方,少不少,夠不夠,這些推敲清楚了,明年怎麼幹才真的清楚了。這纔是真正的年度計劃。

好,預算審批通過以後,各單位就可以在預算範圍內花錢了。單位主管簽字就可以報銷,不需要找校長。這就給基層工作留足了空間,也帶來了效率。而校長是沒有單獨預算的。在財務部,他的簽字不能報銷。這就實現了“不讓有權的人理財”,保證了校長的權力乾淨。

接下來,就到了財務總監,他是學校財務籤批的“一支筆”,可以審查各單位的實際開支是否與年度預算相符,有沒有“把買鹽的錢拿來打醬油”。但他的籤批不能超越預算範圍,也不能干預各單位預算內的開支。每個財年,學校還會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第三方審計,財務人員必須迴避。這就實現了“不讓理財的人有權”。

你看,這麼一切割,花錢的權力就分掉了。從審批權,到籤批權,再到審查權和審計權,每一個權力主體各司其職,相互制約,和自己承擔的責任相匹配。

同樣的,人事聘任也是一根權力鏈,教育教學也是權力鏈,學術也是權力鏈,等等,都可以根據責任主體完成切割,形成制約。

十一學校在分割權力的時候,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責權利等邊”。等邊,就是等邊三角形的那個等邊。

也就是說,當你負起一份責任,就能獲得一份權力,還能夠拿到一份利益的時候,你就被賦能了,成一個有自驅力的人,主動實現組織目標。

但在現實中,責權利不會自動等邊。領導總是習慣跟下屬籤“軍令狀”,把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寫得特別清楚,也願意給他們一些利益,但就是不給下屬開展工作所需要的權力。最後,下屬沒幹好,還怪他缺乏責任心,工作不努力。

那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呢?是先給權力,再賦予相應的利益,下屬自然就會把責任擔在肩上。

舉個例子,在傳統學校,年級主任是最喫力不討好的。手裏沒有權力,權力都在分管副校長那裏。然後也沒啥利益,因爲承擔行政職務就不能多上課,而工資是與課時費掛鉤的。但是,你又是教育教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學生中考高考沒考好,賬都算在你頭上。這樣的年級主任誰幹啊。

但在十一學校變革過程中,年級主任被授予了多項權力:首先,人事聘任權。你可以挑選自己年級的老師。第二,財權。在學校預算裏,年級的經費盤子是最大的,你可以直接簽字花錢。第三,你也是支持人員最高頻的客戶,是被服務最多的人。此外,學校在薪酬、福利、榮譽體系的設計上,都會向年級傾斜。

你拿到了這麼多的權力,又得到了相應的利益,自然你的責任也是最大的。過去,你是上級的“手腳”,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向上級彙報,你也沒覺得覺得年級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現在,你是信息獲取最充分的地方,你有權做決策,也有權指揮戰鬥,那你就必須把責任擔在肩上。

責權利匹配還帶來了一個效果,就是從責任的角度堵住了藉口。這是多少組織夢寐以求的狀態。但是你是否想過,只有先把權和利給到位,纔可能實現“責任零藉口”啊。

過去,權力不到位的時候,各年級、各部門可能會推諉責任,說我之所以沒幹好,是因爲缺經費,或者別人不配合。現在,團隊是你自己組的,預算是你自己定的,你要什麼資源別人就給你提供什麼資源。抱怨聲一下子就沒了。你如果沒幹好,自己都覺得理虧。

講到這,你可能有一個擔心,就是給幹部的權力這麼大,他們會不會各自爲政、形成獨立“小王國”呢?

其實不會。還記得前面講的內部客戶嗎?這就是在縱向權力切割之外的、橫向的組織協同機制。

比方說,年級主任要請一位全國知名專家來講課。這位專家年紀大了,要買一張商務艙機票。這在財務上是超標的,很多學校沒法操作。

但在十一學校,如果年級主任決定請這個人,而且,這筆錢又在預算之內。那他不用問任何人,不用請示校長,也不用查財務規定,只需要向財務總監提出這個需求就可以。

財務總監原來是可以直接說不的,因爲不符合規定嘛。現在年級主任是他的客戶,必須服務好,財務總監就會挖空心思想辦法。比如,設立一個課題專項,從課題經費裏列支,或者與一所民辦的盟校聯合邀請,經費由民辦學校出,兩校老師共同受益。總之,年級主任決定花這筆錢,財務總監決定怎麼把錢花得合法合規,他會想出若干辦法幫你解決這個問題。

你看,這樣一個在其他學校很難成行的項目,在十一學校就會發生。假設這位知名專家能夠給教學水平帶來1%的提升,這樣的事情多了以後,組織自我提升的空間就會被大大打開。這就是變革帶來的收益。

反過來看,年級主任的這個決定,是袒露在上上下下的服務鏈條中的。它合理不合理?有沒有產生預期的效果?也在承受方方面面的審視。他當然不會隨意做決策。所以,不用擔心有獨立王國的問題。

最後,談一談這個課題帶給我的啓發。

作家戴維·奧斯本有一句話:“把旅客放到駕駛座上”,可能比對駕駛員指手畫腳要好得多。因爲他們自己最清楚要到哪裏去,以什麼樣的速度去,走哪條路更方便和快捷。

換句話說,組織不應該只有一個大腦,而應該是分佈式大腦。過去,只有領導在操心、在決策。現在,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都在自己信息最充分、能力最擅長的事情上決策。就像從火車變成了動車,每一節車廂都有了動力,組織自然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奔跑。

好,這一講我們提到,年級主任有權力聘任老師、組建自己的團隊。這是結構調整之後帶來的一個變化,需要對配套制度重新設計。首當其衝的一個制度就是“雙向選聘”,這可是事關每個員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下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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