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自尊水平跟父母的三種行爲有關@三七寫作營


父母的這三種行爲,會降低孩子的自尊水平,讓他們不敢肯定自己的價值。

第一,沒被父母確認過的孩子,不敢自我確認。

父母就像一面鏡子,孩子從父母的表情與行爲中,確認自己的好壞。

如果父母的否定、打擊、嫌棄,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糟糕,他們就會確認自己是“壞”本體。

一定是自己不夠好,纔會被父母攻擊與羞辱。

父母不能讓孩子感受自我價值時,孩子的自尊水平就是低的,他們很難看到自己的陽光與力量。

第二,父母的情感忽視,讓孩子有羞恥感。

孩子在小的時候,希望自己的反應能引來父母的注意,他們希望自己哭鬧有人安慰,餓了有人哺乳。

但是,如果父母沒有滿足孩子這些情感需求,孩子會感受到一種羞恥感。

這種羞恥感的意思是——我本來可以召喚父母的,可是父母都不理我,我這麼差勁,這真令人羞恥。

這種羞恥感會讓一個孩子自我厭惡,自我攻擊,降低對自己的評價,也就是降低了自尊水平。

第三,父母包辦,孩子感受不到自己的能力。

自我能力的感知,是自尊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孩子長大的過程中,從來沒有確認過自己“能力”的強大,他們很難建立高自尊。

沒有建立自信的孩子,他們做事拘謹、猶豫,也容易放棄。

總的來說,自尊的養分=感覺被愛+感覺自己有能力。

父母如果不能讓孩子感受到被愛,不能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他們就很難給自己的自尊澆水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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