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論語》學做人2·16|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提起“異端邪說”,其最早的出處,目前可查到的,大概應當是出自本章。但這裏只說了“異端”,尚無“邪說”。

對這一章的理解,已經爭論了兩千多年了。

有兩種解釋。

一種是把“攻”解釋成攻擊、批判,如《論語》書中記載的“攻其惡,毋攻人之惡”(《論語·顏淵》12·21)、“小子鳴鼓而攻之”(《論語·先進》11·17);把“異端”解釋成異於儒家學說以外的其他學說,如朱熹說:“異端,非聖人之道,而別爲一端,如楊(楊朱)墨(墨翟)是也。”這樣,本章的解釋就成了:孔子說,要批判異端邪說,這種東西(異端邪說)太有害了(後半句的另一種解釋是“禍害就可以消除了”)。

另一種解釋,是從“攻”的原義治理、加工、從事出發,如“農攻粟,工攻器,賈攻貨”(《呂氏春秋·上農》),引申致力研究、專心從事,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韓愈《師說》);而把“異端”拆開解釋,“異者,異於常”,不同平常的意思,如《論語》中“異於吾所聞”、“子亦有異聞乎”;“端,直也。”“異端”即異於正常直道者,是不正常之事。“攻乎異端”就是好奇喜怪、專門研究那些怪異小道,這是有害的,不好的。

孔子主張恢復周朝的禮樂制度,但遭到時人的嘲笑甚至抵制。那時,異於儒家思想的主張有很多,比如齊國的晏嬰就不同意孔子的思想,而有自己的主張,但如果把其他的主張稱爲“異端”,恐怕不是孔子的本義。孔子善於向多方面學習,比如子曾經曰過:“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7·22)幾個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人知道我所不懂的道理;我選擇他知道的好的方面向他學習,看到他不好的地方就作爲借鑑,改掉自己的缺點。因此,對於不同於自己的主張,孔子不是一棍子打死,“攻乎異端”,而是主張向人家學習。至於朱熹說楊朱、墨翟等諸家,都是後來的事,孔子哪能預先知道並告誡他的學生?

查歷史上再提“異端”,《後漢書·延篤傳》中有過記載:“觀夫仁孝之辯,紛然異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據,可謂篤論矣。”魏晉時的嵇康《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也說:“廣求異端,以明事理。”這裏“異端”是各種說法、不同見解的意思。到晉朝,僧人僧肇在《百論序》中提到:“外道紛然,異端競起,邪辯逼真,殆亂正道。”這裏的“異端”,就有了“邪說”的意思了。

而在孔子時代,天下根本不存在以“異端”爲非儒學說的觀念。“異端”相對於“正統”言,春秋之末,孔子被迫周遊列國而道不行,何來儒家正統?沒有正統又何來“異端”?而歷史上,也給儒家扣上了“佔統治地位的儒家常將儒家學說之外的其他學說、學派統稱爲異端”以及“古代儒家稱其他學說、學派爲異端”的帽子了。

因此,在本章裏,“攻”,也就是研究、探求的意思;“端”,就是陰陽、善惡、好壞、正反、始終、上下等方面。孔子在這裏的意思,是指要從問題的兩個方面去看,這樣就容易對問題搞清楚,而不要只考慮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甚至鑽入牛角尖,這就很不好了。

如果非要牽扯“異端邪說”的含義,似乎可以與少正卯扯上點關係。據說,魯國少正卯(正是官職,少是副職,卯是名)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少正卯的課堂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只有顏回(子淵)沒有去。《荀子·宥坐》首先記載“孔子爲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並解釋了誅殺的原因。其後,從《孔子家語》到《史記》,以及部分歷史書、文集都記載了這件事,有的甚至拿這件事說事,並給孔子戴上了“聖人治奸”或者“孔子污點”的帽子。不過,孔子誅少正卯也是爭論了兩千多年的無頭公案,暫且存而不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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