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餘地的“中國式”制度

     這是一座天然海濱浴場。海灘上鋪滿細沙,厚厚的、軟軟的,赤腳踩上去,舒服極了。

  從海邊向海裏游去,大約一百七八十米就到了“禁區”。所謂“禁區”,就是說,這一百七八十米之內的海底是平緩的、安全的,水深處最多不過一米七八;而在一百七八十米之外,海底就像山崖一樣,突兀的、筆直的。齊刷刷地深入下去,深不見底,深不可測。此處水溫驟然下降十幾度,且有鯊魚出沒,十分危險可怕。據說,每年盛夏時節,這裏都要發生多起遊人溺亡事故。

   後來,海濱浴場爲安全考慮,在大約一百米處的海面上拉起一道“紅線”,告誡游泳者“到此爲止”,不要再向前遊了,否則就有生命危險。爲什麼不把“紅線”劃在一百七八十米處,而定在一百米處呢?管理者說,這樣做是爲了留有餘地,保險係數大一些,萬一有人越過“紅線”,還有七八十米的“地帶”是安全的,不至於一過“紅線”就會發生什麼事故。如果出現什麼險情,搶救也來得及。可見,管理者的用心是良苦的。然而,令人不解而又難以想象的是,“紅線”標出後,仍有一些膽大妄爲者不聽招呼,獨闖“紅線”,鋌而走險。有人還滿不在乎地說:“怕什麼,從這紅線過去還有幾十米纔到危險區呢。”

   後來又有人提出,乾脆把“紅線”移至一百七八十米處,一點“安全餘地”都不留,過線即是“鬼門關”。如此“警戒”,果然奏效。從此,再也無人敢冒生命危險越過“紅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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