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十六計》——戰勝計

第一計——瞞天過海

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

第二計——圍魏救趙

共敵不如分敵,敵陽不如敵陰。

第三計——借刀殺人

敵已明,友未定,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推演。

第四計——以逸待勞

困敵之勢,不以戰。損剛益柔。

第五計——趁火打劫

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第六計——聲東擊西 

敵志亂萃,不虞。坤下兌上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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