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孫子兵法》——始計篇

導讀:

開篇之“計篇”,是對《孫子兵法》的全面總結。孫子在這一章中提出了“五事”和“七計”。它從軍事謀略全局的高度論述了作戰的基本要領。

孫武開宗明義地指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強調了戰爭是關係國家存亡、人民生死的大事,必須高度重視開戰之前的謀劃。這其中蘊含着對關係社稷安危的戰爭問題必須謹慎處之,以及沒有認真的準備和周密的部署,不能隨意興師開戰的慎戰思想。

他指出了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條件,即“五事”——“道”(道義)、“天”(天時)、“地”(地利)、“將”(將帥)、“法”(法制),和“七計”——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衆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只有在對這些條件進行認真研究、考覈比較的基礎上,分析敵我雙方的強弱優劣,纔有可能預測和判斷戰爭的勝負。

孫武認爲,謀劃周密就可能在戰爭中獲勝,謀劃不周則難於獲勝,根本不進行謀劃則註定要失敗。爲了取得戰爭的優勢與主動,他還提出了“攻其不備,出其不意”的戰術,強調以靈活機動、快速多變、欺敵誤敵的戰法來打擊、消滅敵人。

原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衆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爲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註釋

[1]兵:士兵、兵器、軍隊、戰爭等,這裏指戰爭。

[2]經:量度,引申爲分析研究的意思。

[3]校:通“較”,比較、較量的意思。

[4]索:探索。

[5]上:上司、上級,這裏指君主。

[6]同意:指人民與君主同心同德。

[7]陰陽:指晝夜、晴雨等天時氣象的變化。

[8]寒暑:指寒冷、炎熱等氣溫的不同。

[9]時制:指四季時令的更替等。

[10]曲制:曲是古代軍隊編制較小的單位,曲制指軍隊組織編制等方面的制度。

[11]官道:指各級將吏的職責劃分和管理形式、管理制度。

[12]主用:主是主持、掌管的意思,用是物資費用的意思,這裏指軍需物資、軍用器械、軍事費用的供應管理制度。

[13]知:知道,這裏是深入瞭解、切實掌握的意思。

[14]將:時間副詞,將要的意思,也可解釋爲如果。

[15]計:計較,這裏可引申爲衡量。

[16]利:利益。

[17]以:通“已”。

[18]聽:聽從、採納。

[19]勢:這裏是形勢、情勢的意思。

[20]佐:有助於。

[21]其:指示代詞,指實現戰略目標的計策。

[22]外:這裏指客觀形勢。

[23]制權: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採取行動。

[24]詭:奇異,欺詐。

[25]道:原意是途徑,這裏引申爲方法與計謀。

[26]示:顯示,這裏是僞裝的意思。

[27]用:原意是使用,這裏是用兵的意思。

[28]實:這裏指敵人實力強大。

[29]備:備戰。

[30]撓:挑釁。

[31]卑:卑下,這裏是謹慎的意思。

[32]佚:通“逸”,這裏指敵軍獲得充分的休整。

[33]勝:勝算,妙計。

[34]先:預先。

[35]傳:傳授。

[36]廟算:古代出兵前在祖廟舉行儀式,因此廟算用來指代出兵之前的計算與謀劃。

[37]得算多:指計算周密,打勝仗的把握更大。

[38]孰:誰

譯文: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大事,關係到人民的生死,國家的存亡,不能不認真地去考察研究。

戰爭要綜合考慮五個方面的真實情況,即政治、天時、地利、將帥、法制。所謂政治,指的是國君的政治路線和政策方針,要充分動員廣大民衆,使其理解並支持君主的決策。這樣可以使人民甘願與君主同生共死,而不畏懼任何困苦。所謂天時,指用兵時的晝夜晴雨、嚴寒酷暑、春夏秋冬等氣候情況;所謂地利,就是指作戰時距離的遠近、地勢的險阻平坦、地域的寬窄、死地與生地的利用;所謂將帥,就是要考察將領在智謀、威信、仁慈、勇敢、嚴明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所謂法制,就是指軍隊的組織編制、將領的管理、軍需的供應、軍令法規、武器供應等方面的情況。凡屬於以上這五個方面的情況,將帥都不能不知道。只有真正瞭解和掌握以上五個方面情況的人方能在戰爭中取勝。因此,要通過對敵我雙方情況的比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這就是說,敵我雙方哪一方的君主能夠做到君民一心?哪一方的將帥更有才能?哪一方佔有天時地利?哪一方的法紀更嚴明?哪一方的兵力更強大?哪一方的士卒訓練更有素?哪一方的軍隊管理更好、賞罰分明?我根據以上七個方面的情況就可以判斷誰勝誰負了。

假如國君能夠聽從我的計謀,作戰必勝,我就留下來;如果不聽從我的計謀,貿然用兵必然失敗,我就會離去。

有利的計謀,已被採納,還要造成有利的態勢,作爲外在的輔助條件。所謂有利的態勢,就是根據對我方有利的情況,採取靈活機動的措施掌握戰爭的主動權。

用兵打仗講究詭譎之術,要運用多種方法來欺騙麻痹敵人。所以,能征善戰,要向敵人裝作軟弱無能;本要用兵,卻裝作不準備打仗;準備攻打近處,要給敵人造成攻擊遠處的假象;準備攻打遠處,相反卻裝作要攻擊近處。敵人貪利,就利誘他;敵人混亂,就乘機攻取他;敵人實力強,就要防備他;敵人兵力強大,就要避開他;敵人容易衝動,就要設法挑釁他,讓敵方失去理智;對於小心謹慎的敵人,要想方設法驕縱他,讓敵方失去警惕;敵人休整得好,就設法去騷擾他,搞得敵方疲憊不堪;敵人內部團結,就要設法去離間他,分化瓦解敵人。在敵人毫無準備時,搞突然襲擊。這些就是軍事家用兵制勝的奧祕,只能好好領會,是不能靠事先規定刻板傳授的。

開戰之前,廟堂之上的謀劃就能預知勝利,是因爲能取勝的條件充分;開戰之前就預計不能取勝,是因爲獲勝的條件不充分。籌劃周密,獲勝條件充分,就能打勝仗;籌劃不周密,可獲勝的條件少,就很難打勝仗,更何況根本不謀劃、條件不具備呢?我們依據“五事”“七計”來進行考察,誰勝誰負就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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