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

在傳統計量當中,控制變量和解釋變量的地位通常不做特別區分。然而在因果研究的框架下,對二者的要求有顯著的不同。

在研究當中,解釋變量是我們所關注的“因”。對於這個因,必需確保其因果鏈足夠單純(因與果不是第三方的共同結果,同時,因果兩項不是某控制變量的共同原因)。控制變量不能是因果鏈中的中介,因爲控制了中介,因就無法有效地影響果,也不能是因果的共同結果,在共同結果的影響下,我們無法判斷因果間的關係鏈條還是否是二者間的純粹聯繫。

在OLS模型假定中要求無內生性,即要求所有解釋變量均與擾動項不相關。這個假定太強,因爲解釋變量一般很多,要保證都是外生,比較困難。當解釋變量可以區分爲核心變量與控制變量兩類時,可以弱化該條件。

通常,迴歸方程中有一個 “核心變量” 或 “感興趣的變量”,我們特別希望得到對其係數的一致估計,並將其解釋爲核心變量對於被解釋變量的因果效應。對於方程中的其他變量,我們可能對於這些變量本身並無太大興趣,之所以把它們也放入迴歸方程,主要是爲了 “控制住” 那些對被解釋變量有影響的遺漏因素,以避免遺漏變量偏差,故稱這些次要變量爲 “控制變量” 。

對於控制變量本身並不感興趣,或許就可以容忍對於控制變量係數的不一致估計,而只要核心變量的係數估計一致即可。此時,就可以不要求控制變量外生(即允許控制變量與擾動項相關),而只要在給定控制變量的條件下,核心變量與擾動項不相關即可。換言之,只要求核心變量與擾動項在某種意義上 “條件不相關” 即可。

此“條件不相關”一般以“條件均值獨立”的形式給出,在相互獨立和不相關中間,有個均值獨立。

關於條件均值獨立

“條件均值獨立” 即 “均值獨立” 的基礎上加了一個條件。

條件均值的效果:

對於非線性的條件期望

參考資料:

1.新派學者主張的初等計量經濟學教學 | 五個重要知識點
2.再論OLS:核心變量與控制變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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