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過程包括:
確立項目可交付成果。
編制工作分解結構。
制訂預算計劃。
制訂項目進度計劃。
制訂資源計劃。
制訂溝通計劃。
制訂採購計劃。
制訂質量管理計劃。
制訂變更管理計劃。
制訂風險管理計劃。
制訂和展示項目管理計劃。
獲得計劃批准。
項目的可交付成果是我們希望在項目完成時實現的所有產出。
可交付成果包括物理屬性、內容屬性(文檔或其他書面作品)、技術屬性和驗收標準。
產品驗收標準包括:
質量期望。
進度日期。
功能——產品是否按它應該的情況運行?
外觀。
性能水平。
實用性——產品是否適合多數的用戶?
清晰度——產品是否易於使用和理解?
容量——產品是否滿足預設的產品用量?
準確度。
可用性——產品是否讓消費者容易獲得?
可維護性——產品是否能夠在合理的時間用量內修復?
可靠性——產品是否每次使用都有同樣的結果?
靈活性——產品能否在外部變化發生時很容易地適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