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選擇供應商或者說選擇賣方

下列解決了一般招標或詢價採購中的不當活動:

1.給予足夠投標時間,所有供應商都有充足的時間來準備投標書或建議書。

2.不要把不向所有人公開的信息,透漏給一家承包商。

3.不舉辦這種允許承包商之間不當溝通的投標人會議。

4.確保足夠數量的潛在競爭者都知道詢價。

5.不要使用難以理解的出版物發佈招標詢價或在節假日期間發佈招標詢價。

6.招標詢價應該有精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以供提供可接受的標書。

7.對發送給有興趣的投標者的投標材料的數量和目的地確保內部控制。

8.確保購買者與承包商在貿易或專業會議上只有適當的溝通。

9.如果購買者在承包商的業務有經濟利益,就發佈一個利益衝突。

10.不要與承包商討論聘用就業的可能性。

11.不要幫助承包商準備他的投標。

12.不要介紹承包商給一個特定的分包商、專家或供應來源。

13.不要把投標後可能做出的變更只告訴一家承包商。

14.不接受遲到的投標。

15.如果投標人撤出成爲同樣合同的分包商,密切監視其工作以及相關的資金鍊。

16.如果發現投標人之間串標,不允許他們投標。

17.如果發現承包商僞造資格、工作履歷、設施、設備或人員,不允許他們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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