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主數據管理之物料(Item)十一 Item的客戶與供應商關係

 企業在對外交往過程中,尤其是與客戶或供應商的供應鏈電子商務協作過程中,需要將自己的Item(編碼)與客戶或供應商的Item(編碼)建立某種對應關係,以提高供應鏈的協同效率。例如,作爲客戶,一般會要求自己的供應商在送貨時,在相關送貨單據或實物上提供己方的Item編碼,以方便己方的收貨部門能進行快速處理。

     在EBS系統的Item管理中,提供了有關客戶Item的完善定義與維護功能,即將己方的銷售產品按不同客戶(客戶地址Address、地址類別Address Category)與客戶Item建立交叉參考關係。具體包括兩個步驟。一是建立或維護客戶Item(客戶Item相關信息如編碼等由客戶負責提供),如下圖34所示:



 

二是將公司Item(主要指用於銷售的產品)與已經建立的客戶Item建立交叉參考關係。如下圖35所示:



 

一個客戶Item可以對應公司多個Item(需要定義“優先級”),這主要是滿足實際工作中客戶訂購的Item可以對應公司的產品系列、允許替代的情況。例如公司生產的某種產品有不同顏色,公司內部爲之定義了不同的Item。客戶訂購Item所要求的顏色,在缺貨的特殊情況下,客戶也允許以另一種顏色替代。

Item的客戶產品交叉參考的定義維護工作,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本質上它相當於企業向自己的客戶提供了一種額外的增值服務,主要滿足的是客戶的相關業務管理需求。對於作爲供應商的企業角色來說,在爲自己的客戶提供增值服務的同時,也可以作爲客戶角色,向自己的供應商要求提供類似服務。故此,在EBS系統中,並未提供類似“客戶Item”的“供應商Item交叉參考關係”定義或維護。系統不提供類似功能,一來是因爲相較於銷售Item的有限數量(幾十、上百就算多了),採購Item的數量要高得多(成千上萬很正常),類似客戶Item的定義與維護工作量太大;二來是供應商Item交叉參考關係的定義維護,於實際工作的意義不是太大,完全可以由供應商的相關工作(向己方提供增值服務)所取代。


在EBS系統中,雖沒有定義Item的供應商產品交叉參考關係,但在採購的相關業務過程中,例如下達採購訂單時,可以手工輸入“供應商Item”作爲給對方的參考。系統爲此提供了對於歷史業務數據中的手工輸入的供應商Item的查詢檢索功能,查詢範圍包括PO、詢報價、來源補充規則等區域,如下圖3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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